江西商標的註冊是有什麽流程的呢?江西商標的註冊壹般是怎麽走的?小編為妳帶來了?註冊江西商標?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妳需要的。
江西註冊商標所需資料1.以企業名稱申請註冊的,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並需在營業執照復印件上加蓋公章;
2.以個人名稱申請註冊的,需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3.提供商標文字或圖樣,需要保護顏色的,還需要提供彩色圖樣;
4.提供擬註冊的商品/服務項目,可根據申請人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參照《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第九版以及商標局根據上述國際分類表修改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來填寫;
5.提供加蓋公章或簽字的《商標代理委托書》,該委托書可從本網站上;尤其註意,《商標代理委托書》上的地址應與營業執照上的註冊地址完全壹致。
江西註冊商標詳細流程商標註冊流程壹、形式審查
經過形式審查,申請手續齊備並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商標局發給受理通知書。
申請手續不齊備或者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發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書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發商標註冊申請補正通知書。申請人在限期內補正並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期;未作補正或者超過期限補正的,商標局發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商標註冊流程二、實質審查
商標申請通過形式審查後進入實質審查。經過實質審查,凡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申請,商標局予以初步審定,並予以公告。
駁回申請的,發給申請人駁回通知書。
商標局認為商標註冊申請內容可以修正的,發給審查意見書。申請人在限期內予以答復的,商標局繼續審查。
對經審查後初步審定的商標,由中國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對中國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
無異議或者經裁定異議不成立的,由中國商標局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告;經裁定異議成立的,不予核準註冊。
復審請求
商標註冊流程中若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準予註冊或不予註冊的終局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若當事人對商標局異議裁定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終局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江西商標申請的條件有哪些?1、只有具有以下條件的個人或團體才可在我國提出商標申請:
商標註冊申請人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業者。個人合夥或者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與中國***同參加國際條約或按對等原則辦理的國家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符合上述條件。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時,按照自願的原則,向商標局提出商標註冊申請(2001年11月1日起,我國商標局開始受理自然人註冊商標申請)。考試大編輯
2、按商品與服務分類提出申請:
目前,我國商標法執行的是商品國際分類,它把壹萬余種的商品和服務項目分為42個類,其中,商品34個類,服務項目8個類。申請商標註冊時,應按商品與服務分類表的分類確定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同壹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同壹商標的,應當按商品分類在不同類別提出註冊申請這樣可以避免商標權適用範圍的不正當擴大,也有利於審查人員的核準和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3、商標申請日的確定:
確立申請日十分重要,由於我國商標註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壹旦發生申請日的先後成為確定商標權的法律依據,商標註冊的申請日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日期的最小單位為?日?)。
如何確定江西商標註冊的申請日期?(壹)商標註冊的申請日期,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收件的日期為準,不分上午或下午。
(二)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壹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三)申請手續齊備並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商標局編定申請號,發給《受理通知書》;申請手續不齊備或者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四)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書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通知申請人予以補正,限其在收到補正通知之日起15天內,按指定內容補正並交回商標局。限期內補正並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期;未作補正或者超過期限補正的,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五)對於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於同壹天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各申請人應按照商標局的通知,在30天內交送第壹次使用該商標的日期的證明。
註冊江西商標的轉讓形式有哪些商標轉讓是商標註冊人在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壹方的行為。註冊商標的轉讓壹般有以下幾個形式:
1、合同轉讓。轉讓人通過合同,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內容、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這種形式的轉讓壹般是有償的,即轉讓人通過轉讓註冊商標專用權而收取壹定的轉讓費用。
2、繼受轉讓。註冊商標的繼受轉讓,有兩種情況:
(1)註冊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結束後,有繼承人按繼承程序繼承死者生前所有的註冊商標。
(2)作為註冊商標所有人的企業被合並或被兼並時的繼受移轉。
3、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這種轉讓形式壹般發生在公有制國家。這裏說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財產流轉的計劃和行政。例如我國國有企業根據行政命令發生分立、合並、解散或轉產,必然會發生註冊商標主體變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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