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不幸壹直伴隨著金鐘。三歲時,父親早逝,母親按照當地習俗改嫁。23歲時,她嫁給了壹個書店的店員,生下了壹個女兒,但她的丈夫不僅做愛,還禁止她寫詩。痛苦的金美伶提出離婚,以為自己可以從中解脫。然而,令金美伶驚訝的是,離婚後,她的女兒也被判從她身邊帶走,這讓她對生活徹底絕望。1930年,年僅26歲的詩人自殺。他的作品壹度被世人遺忘。
金美伶1903出生在壹個小漁村。金美伶家有壹個比她大兩歲的哥哥健介,和壹個比她小兩歲的弟弟尤政。她三歲時父親去世,弟弟收養了姑姑。後來,金美伶的姑姑不幸患病,臨終前,她要求姐姐(也就是金美伶的母親)改嫁丈夫,好讓兒子(金美伶的母親)嫁給丈夫。她和哥哥是由在鄉下開書店的奶奶帶大的。小金失去了父親,母親嫁給了下官。她孤獨的心觸發了她的創作靈感。好在有奶奶、哥哥、閨蜜陪著,彌補了父母的不在。因為母親再婚後沒有生育,繼父作為前妻所生的繼承人愛著哥哥,也沒有讓外界知道養子的真實世界,所以壹直以親生哥哥相稱。而她的弟弟很喜歡她這個‘表哥’,所以他們經常用魚和鵝來回報。大學畢業後,因為哥哥結婚了,和嫂子相處不好,就出國去下關繼父的書店打工。我得以與母親和哥哥團聚。沒想到,我從小就收養了舅舅的弟弟尤政,卻愛上了自己的妹妹金美伶。那時,金美伶的文壇已經嶄露頭角。1923,金有生以來第壹次以的名義投稿。她的作品在四種雜誌上發表,使她喜極而泣,與金的感情也日益升溫。舅舅怕兒子無法自拔,又不想揭露真相,只好逼著金和書店員工宮本結婚。為了不讓母親難堪,金只好聽從叔叔(和繼父)的安排,嫁給了對自己過去壹無所知的宮本。金和宮本結婚後不久,兩人離開了書店,自謀生路。生活的窘迫,加上性格的差異,讓他們之間的裂痕越來越大。這時,金已經懷孕了。雖然夫妻關系並不融洽,但孩子給金帶來了無比的快樂和創作源泉。是她婚後的作品。然而,苦難仍然折磨著黃金。對文學毫無興趣甚至有自卑感的宮本甚至開始禁止她寫作。更不幸的是,宮本還把當時身患絕癥的性病傳給了金子。1930年2月,金美伶忍無可忍,終於和宮本離婚,回到娘家。唯壹的希望就是得到女兒的撫養權,但在當時的日本這個男權社會是不可能的。三月,宮本終於發函帶走了女兒。9號,月亮高高掛在天上。在壹個異常晴朗的夜晚,金美伶保住了女兒的性命。最後的請求是讓宮本把孩子留給她的母親和繼父。她在遺言中說,希望女兒能有豐富的精神生活,這是宮本無法帶給女兒的。(引自2001專題劇《走向光明的方向——童謠詩人金美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