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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性談判和評標需要多少專家?

在采購實踐中,除必須招標的項目外,政府對服務項目和建設項目應采用競爭性談判采購。以下是關於競爭性談判采購在工程項目中運用的九個問題,希望能解決妳的疑惑!

問:不進行招標的工程設計、監理、施工等項目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嗎?

答:

當然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工程采購項目,適用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采購可以通過競爭性談判進行。

法律依據: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條政府采購項目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和服務采用招標方式采購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其他方式的采購適用政府采購法和本條例。

《政府采購競爭性談判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4]214號)第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項目,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 (五)依照《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以外的建設工程。

問:200萬元的裝修工程可以通過競爭性談判采購嗎?

答:

當然可以。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未達到必須招標的工程規模標準,但達到工程采購限額標準的,適用政府采購法和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單壹來源采購和競爭性磋商的方式進行采購。

法律依據:

《政府采購競爭性談判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4]214號)第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項目,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 (五)依照《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以外的建設工程。

問:項目招標規劃設計可以分為競爭性談判采購嗎?

如果壹個政府采購項目是總投資400萬以上的綜合服務項目,包含壹些次要服務,有壹個是為整個項目設計的,是否可以先購買規劃設計項目,其余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規劃設計屬於這個項目的前期。請問這樣可以嗎?

答:

規劃設計單項合同估算價在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上、公開招標金額標準以下的,可以。對於規劃設計項目,參與投標和響應的供應商應當具備《城鄉規劃單位資質管理條例》和《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管理條例》規定的資質和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凡涉及施工圖設計的,必須經具有審圖資格的設計院審核簽字蓋章後,方可用於施工。因此,規劃設計項目不應與其他服務項目捆綁投標(采購),這樣的結果只能是聯合體投標,操作起來難度更大,也更麻煩。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需要專業的團隊和人員。兩個以上項目捆綁在壹起,所需資質和人員證書不同,收費標準也不同,給采購文件的編制、評標和後期執行帶來諸多困難。部門預算的編制是壹個項目,需要根據不同情況和具體項目來實施。

法律依據: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財政管理由省直接管理的縣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行使政府采購法和本條例規定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批準采購方式變更的職權。

問:380萬元政府采購項目需要多少專家采用競爭性咨詢?

限額以下的政府采購項目要進行邀請招標,比如380萬元的政府采購項目,采用競爭性磋商。咨詢團隊需要多少人?是4+1還是2+1?

答:

咨詢組由采購人代表和專家* * *三人以上單數組成,但案件金額達到地方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標準的,咨詢組由采購人代表和專家* * *五人以上單數組成,其中壹人為采購人代表。

法律依據:

《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4]214號)第十四條磋商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評審專家三人以上單數組成,其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得少於磋商小組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符合公開招標金額標準的貨物或者服務采購項目或者符合招標規模標準的政府采購項目,競爭性談判小組或者詢價小組應當由5人以上組成《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法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4號)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人員組成。

問:項目競爭性談判後發現資格審查有誤怎麽辦?

答: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可以組織原咨詢小組重新評審。重新評審後確定原評審報告存在錯誤的,應當予以更正。交易結果發生變化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書面報告本級財政部門。

法律依據:

《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4]214號)第三十二條,除資格審查有誤、分值計算錯誤、分項超出評分標準範圍、客觀分值不壹致、分值被磋商小組壹致確定為異常偏高或者異常偏低外,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組織重新評審。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發現咨詢小組未按照咨詢文件規定的評審標準進行評審的,應當重新開展采購活動,並書面報告同級財政部門。

問:平均價格能否作為競爭性談判采購項目的基準價?

答:

妳不能。政府采購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的,采用綜合評分法。綜合評分法中商品的價格分值占總分值的30%至60%(即權重)。綜合評分法中的價格得分統壹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符合談判文件要求且最終報價最低的供應商的價格為談判基準價。在項目評審過程中,不得去掉最終報價中的最高報價和最低報價。因此,不允許使用參與談判的供應商的最終投標報價的平均值作為基準價。

法律依據:

《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法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4]214號)第二十四條中的價格得分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並最終報價最低的供應商的價格為談判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

問:工程項目評標是否有必要采用低價優先法?

答:

工程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綜合評分法中的價格分值。

法律依據:

同上。

問:工程裝飾采購項目競爭性談判中,價格得分有限制嗎?

工程裝飾采購項目的政府采購和競爭性談判的報價有得分限制嗎?根據《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4]214號),貨物價格分值占總分值的30%至60%,服務價格分值占總分值的10%至30%。妳沒說工程,那妳能告訴我妳要幾個項目嗎?

答:

在以往的成功案例中,多數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比照《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法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4]214號)第二十四條規定的貨物項目價格分值占總分值的比例(即權重)(即30%),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各方的認可;地方財政部門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也可以參考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定的《某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招標評標辦法》中的評標因素和價格權重。

法律依據:

同上。

問:在小型項目的競爭性談判中,價格點的比例有限制嗎?

答:

貨物的價格分值可參照競爭性談判綜合評分法設定:占總分值的比例(即權重)為30%至60%,服務項目的價格分值占總分值的比例(即權重)為10%至30%。采購項目存在不同采購對象的,以項目資金比例最高的采購對象確定其項目屬性。本項目采購目標中,材料設備價格比例最高的,應取30%作為價格評審的下限;如果人工費(包括施工和管理人工費)比例最高,則價格評估下限可為10%。通常在工程建設項目的預算比例中,材料設備會超過50%,在人工(勞務)、材料(材料)、機械(機械)中的比例應該是最高的。

法律依據:

《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65 438+04]214號)第二十四條第三款采用綜合評分法。商品價格分值占總分值的30%至60%,服務價格分值占總分值的10%。采購項目存在不同采購對象的,以項目資金比例最高的采購對象確定其項目屬性。符合本辦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並執行統壹價格標準的項目,價格不列為評分因素。有特殊情況需要設置上述規定以外的價格分配權重的,應當經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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