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增值性 毫無疑問,品牌是有價值的,酒店可以在品牌管理的過程中不斷獲取利潤。可口可樂是迄今為止品牌運營最為成功的企業之壹,被《商業周刊》評為2004全球最有價值品牌。它的品牌資產已經飆升至673.9億美元,而可口可樂最初的原料只是美洲古柯葉和非洲可樂果的提煉物。同樣,我國的民族酒店“錦江”的品牌價值也高達114.89億元,位居“中國500最具價值合資品牌排行榜”第40位、上海地區第4位。假日集團將聞名世界的假日品牌賣給英國巴斯公司時,其品牌價值是19.8億美元。雖然酒店品牌具有很高的增值空間,但對品牌投資的回報具有不確定性,運營的成功與否對品牌價值有直接的影響,有的品牌身價超過百萬,也有的品牌壹文不值。作為酒店經理人,如果不註意根據市場變化調整品牌和產品結構,就很可能使品牌貶值。(二)排他性從法律角度講,品牌是壹種商標,表明了商標註冊情況、使用權、所有權和轉讓權等權屬情況。酒店品牌壹經註冊或申請專利,其他酒店或企業就不得擅自使用該品牌從事商業活動。這就是酒店品牌法律意義上的排他性。同時,酒店品牌的排他性具有更深刻的市場意義。酒店經營中可能會有這種現象:只要壹家酒店引進了較受歡迎的菜品或娛樂設施,其他的酒店就會在極短的時間內群起而模仿,始創者的優勢很快就蕩然無存。而品牌則不同,良好的品牌壹經顧客的認可進而形成品牌忠誠,無形中強化了品牌的專用性,競爭對手是難以模仿的。即使競爭對手設計出相似的品牌標誌(實際上,經過註冊的品牌標誌是受法律保護的,在特定情況下模仿其他酒店的品牌設計會惹來法律糾紛)、提供相似的服務,也無法帶走忠實顧客。壹個成功的酒店品牌與其市場定位、企業文化是緊密結合在壹起的,代表了客人對於酒店的全部體驗,這些是其他酒店所望塵莫及的。尤其是在酒店品牌具有壹定的知名度和美譽度並形成口碑後,排他性體現得更加明顯。(三)文化性每壹個酒店品牌無不具有自己獨特的個性和文化內涵。經過幾個世紀的發展,酒店行業已經從提供簡單食宿服務的客棧演變成為旅行者的“家外之家”和當地重要的社交場所。20世紀90年代以來,就連某些有限服務型的小旅館也演變成提供飲食的中檔酒店,如舒適客棧、漢普頓客棧和假日快捷客棧等,越來越多的服務功能賦予了酒店品牌不同的文化特色。對於國際酒店集團來說,在企業國際化的進程中還需要吸收不同地方的區域文化,以適應當地市場的需求。在酒店的品牌塑造中,壹定要註意不同類型的酒店品牌所體現出來的文化差異性。例如經濟型酒店品牌往往表現出親切的、平易近人的文化特征,如“潔凈似月,溫馨如家”的如家酒店;豪華酒店品牌則是高貴的、奢華的、典雅的、穩重的,如四季、裏茲·卡爾頓等。(四)情感性品牌和顧客關系中,情感因素很重要,正是品牌的個性和態度吸引了顧客,並維持了大量的忠實顧客。事實上,優秀品牌的創建本身就是進行大量的情感投資的過程:首先通過大量的廣告、公關等營銷手段建立品牌知名度,在營銷轟炸中使顧客初步認識和了解酒店品牌;然後在服務質量、酒店特色上有所作為,在目標顧客中樹立較高的美譽度,這應是知名度強化、情感經營和特色服務的結果,顧客不僅認識了這壹品牌,而且發現與其有相同或相似的價值取向;最後顧客對品牌產生信任,發生多次購買行為,從而在品牌認可的基礎上建立起品牌忠誠,成為該品牌的忠實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