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廣告法規定了公民個人有權利進行監督舉報,公民個人進行舉報,工商行政部門需要在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但是廣告法並沒有規定相應的獎勵措施,所以舉報違法廣告法並沒有任何獎勵。
壹、怎麽認定廣告違法行為
1、廣告違法行為的主體是從事廣告活動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主要指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
2、廣告違法行為人必須有過錯。
3、廣告違法行為在客體上必須侵害了我國法律所保護的社會關系。我國廣告管理法規規範三方面秩序:廣告管理秩序,廣告宣傳秩序、廣告經營秩序,廣告經營主體如侵害了上述客體,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二、如何認定虛假廣告行為
1、廣告所宣傳的產品和服務本身是否客觀、真實。
2、廣告所宣傳的產品和服務的主要內容(包括產品和服務所能達到的標準、效用以及所使用的註冊商標、獲獎情況、產品生產企業和服務提供單位等)是否真實。
3、認定壹則廣告是否屬於虛假廣告還應考慮其是否具有誤導消費者的作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十壹條 經營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違反本法第九條規定侵犯商業秘密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十萬元以上壹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和國廣告法》
第五十三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權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舉報違反本法的行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受理投訴、舉報的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接到投訴、舉報的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並告知投訴、舉報人。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權向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舉報。接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依法作出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告知舉報人。
有關部門應當為投訴、舉報人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