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要持有經營地點房屋的產權證、租賃協議、身份證等核名手續,到所在轄區工商部門進行核名;
2.領取核名單後,到衛生局相關部門辦理衛生許可證等前置手續;
3.本人攜帶核名手續、核名單以及衛生許可證等相關前置手續,到所在轄區工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
辦理開小飯的營業執照的流程是什麽?
辦理開小飯的營業執照的流程,具體如下:
1、申請人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2、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予以登記;
3、自登記之日起10日內發給營業執照。
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登記;登記機關委托其下屬工商所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的,到經營場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記。
法律依據:
《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並按照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申請手續;
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承擔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責任。
《工商管理條例》
第六條 工商所的職責包括:
(壹)辦理轄區內由區、縣工商局登記管理的企業的登記初審和年檢、換照的審查手續,並對區、縣工商局核準登記的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二)管理轄區內的集貿市場,監督集市貿易經濟活動;
(三)監督檢查轄區內經濟合同的訂立及履行,調解經濟合同糾紛;
(四)受理、初審、呈報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開業、變更、歇業的申請事項,對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五)指導轄區內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正確申請商標註冊,並對其使用商標進行監督管理;
(六)對轄區內設置、張貼的廣告進行監督管理;
(七)按規定收取、上繳各項工商收費及罰沒款物;
(八)宣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