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系,通常可以從商標註冊、藝術作品著作權註冊和外觀設計專利三個方面對企業標誌進行保護。知識產權的保護就是從這三個方面來論述的。
壹、註冊圖形商標
現行《商標法》第八條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相區別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立體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申請註冊為商標。”
可見的LOGO可以用圖形商標來保護,這也是最常見的保護方式。LOGO在《牛津詞典》中定義為專門設計的標誌或標識,是企業的品牌符號之壹。作為商標,LOGO容易識別和記憶。不受語言限制,視覺直觀,富有藝術性和感染力。在任何壹個語言國家和地區,人們只要了解圖形,就會理解壹個商標的含義。但是在圖形商標的使用過程中,缺點是調用不方便,還是要結合品牌名稱才能知道。比如,當人們提到“企鵝”、“咬蘋果”、“和藹老人的笑臉”、“綠色美人魚”等壹系列意味深長的圖形時,自然會想到這些是騰訊、蘋果、肯德基、星巴克的圖形LOGO。
圖形商標可以體現企業的文化和願景,但作為授權的前提條件,需要顯著。商標的顯著性也稱為商標的顯著性或可識別性,即能夠發揮顯著作用的特征。圖形商標壹旦註冊成功,就有了專用權的保護,保護期為十年。期滿後,妳可以向商標局再續交十年的費用。只要企業需要使用商標,續展次數沒有限制。
第二,藝術作品的登記
現行《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具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造型的美術作品。”
2002年6月5438+10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解釋》第七條規定“當事人提供的著作權登記證書可以作為證據”,進壹步明確了著作權登記證書的效力。
標誌圖形作為壹種藝術品,從獨立創作之日起就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為了進壹步確定作品的權屬權利,權利人可以通過自願登記的方式向版權中心登記,取得美術作品著作權登記證書。版權保護作品的獨創性,保護作品的權利長達50年。後期不收費,到期不能延期。
第三,申請設計
現行專利法第二條規定:“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組合以及顏色、形狀、圖案的組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如果商品上使用了公司標誌,且商品整體外觀新穎,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為十年,每年需要向國務院繳納年費,期滿後不能延期。但需要註意的是,專利並不保護標識本身,而是保護包含標識的商品整體形狀和圖案設計。
以上三種保護方式各有側重。商標是品牌保護的法律基礎,其優勢在於更大力度的維權和保護。但缺點是因為商標是實質審查,授權相對困難,商標是按類別保護的。根據國際尼斯分類標準,* * *分為45類。如果我們只註冊壹個類別,比如服裝鞋帽25個類別,那麽商標就只在服裝鞋帽上受到保護。版權的優勢是登記制,申請後必然授權,沒有分級,但維護的力量相對較弱。至於外觀設計專利,很難授權,但僅限於申請的商品。
壹般來說,商標權、著作權和專利權是相互聯系、相互依存的。商標傾向於推廣品牌,版權保護作品的原創性,專利側重於產品的創新設計。企業可以根據需要,選擇性申請或同時申請不同的知識產權保護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