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
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理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理人當面驗收。收貨人或代理人有權當面驗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五十二條
電子商務當事人可以約定通過快遞物流發貨。
快遞物流服務提供者為電子商務提供快遞物流服務,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符合承諾的服務規範和時限。快遞物流服務提供者在交付貨物時,應當提示收貨人當面驗貨;交由他人代收的,應當經收貨人同意。
擴展數據:
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未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從事快遞活動的,由郵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或者其分支機構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並處654.38+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654.38+0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並可責令停業整頓:
(壹)開設快遞末端網點未向當地郵政管理部門備案的;
(二)停止經營快遞業務,未提前10日向社會公告,未書面告知郵政管理部門並交回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未依法妥善處理無法投遞的快件的;
(三)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暫停快遞服務,未及時向郵政管理部門報告並向社會公布暫停服務的原因和時限,或者未依法妥善處理未投遞快件的。
第四十壹條兩個以上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使用統壹的商標、字號或者快遞運單經營快遞業務,未遵守* * * *約定的服務協議,未在服務質量、安全、業務流程等方面實施統壹管理,或者未向用戶提供統壹的快遞跟蹤和投訴處理服務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654.38+0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並處5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罰款,並可責令停業整頓。
第四十二條冒領、開拆、隱匿、毀棄、倒賣或者非法驗視他人快件,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前款規定行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654.38+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並可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三條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郵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壹)不建立或不執行驗收檢查制度的;
(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禁止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的;
(三)收寄快件未核對寄件人身份並登記身份信息,或者發現寄件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虛假仍收寄的;
(四)未按照規定對快件進行安全檢查的。
寄件人在快件中夾帶禁止寄遞物品,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四十四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654.38+0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罰款,並可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壹)未按照規定建立快遞運單和電子數據管理系統的;
(二)未定期銷毀快遞運單的;
(三)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在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的;
(四)在用戶信息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情況下,未立即采取補救措施或者未向當地郵政管理部門報告的。
第四十五條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在經營活動中危害國家安全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由郵政管理部門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六條郵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暫行條例,百度百科-快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