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菲特酒莊,始於1763年的波爾多著名酒莊正在為保護其在中國的商標而戰
拉菲特酒莊(Ch?teau Lafitte)創始於1763年。該酒莊位於“波爾多第壹坡”,它因地處加龍河右岸的高地而得名:拉菲特(Lafitte)壹詞在當時意為“山丘”。
自1868年起,拉菲特酒莊已被選入Féret指南第二版;該指南是著名的波爾多紅酒評選雜誌,並在歷史上享有盛譽。
大約100年後,商界女強人Juliette Mengin對拉菲特酒莊及其紅酒產生了強烈的興趣,於是決定收購這壹酒莊。她將其全部精力和金錢投入到對保存紅酒至關重要的酒窖建設、以及精選葡萄樹苗的種植之中。這壹酒莊由她的孫子Philippe Mengin管理。他是壹位年輕、現代的葡萄酒工藝學家,繼承了夢然家族不服輸的品質,並且以此來捍衛家族傳承的波爾多著名紅酒。
據Philippe Mengin講,拉菲羅斯柴爾德酒莊為了達到禁止我們在法國使用拉菲特酒莊(Ch?teau Lafitte)這壹商標的目的,對我們纏訟已達十年之久。經過漫長的司法程序,法國的各級法院從壹審到終審都分別作出裁決允許我們使用拉菲特酒莊(Ch?teau Lafitte)這壹商標;且最終法國最高院亦判決Ch?teau Lafitte商標為我們合法、獨家所有。
之後,波爾多紅酒辦公室建議我們到中國註冊我們的商標,拉菲羅斯柴爾德酒莊又跟著到中國起訴我們,試圖阻止我們在中國使用我們的商標以達到阻止我們在中國銷售的目的。
我們已經得到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支持,我們可以相信中國商標局將在法國既定判決基礎上做出合理合法的裁決。如同在法國壹樣,Ch?teau Lafitte商標和Ch?teau Lafite Rothschild商標應該能在中國***同存在。
我們很清楚我們的關系網和財力都無法與壹直糾纏我們不放的拉菲羅斯柴爾德酒莊相比,但我們希望能有更多的中國人了解到拉菲羅斯柴爾德酒莊對我們的無理纏訟的緣由,更希望拉菲羅斯柴爾德酒莊最終能夠明白事理、服從法國法院的既定判決、承認我們持有的對Ch?teau Lafitte商標權利要比拉菲羅斯柴爾德酒莊的歷史早得多。
我們絕不能因為我們的經濟實力不如對方而不保護我們的合法權利!
酒莊歷史
拉菲酒莊其名“Lafite”是源於是中世紀南部法國方言“la hite”,其意為“小山丘”。
拉菲酒莊是由壹名姓拉菲(Lafite)的貴族創園於1354年,在十四世紀已相當有名氣。到了1675年她由當時世界的酒業壹號人物希剛公爵(J. D. Segur)購得。希剛當時在酒界叱咤風雲,他同時擁有頂級的歷史名莊拉圖(Chateau Latour)、武當王(Chateau Mouton)和凱龍世家(Chateau Calon-Segur)。法王路易十四曾說希剛家族可能是法國最富有的家族。在十七世紀,法國基本上是布根地(Burgundy)酒的天下。而當時上流社會的著名“交際花”法王路易十五的情婦龐巴迪卻對拉菲情有獨鐘。令拉菲往往成為凡爾賽宮貴族們的杯中佳物。1755年希剛家族的第三代掌門人去世後,拉菲產權進入了壹段較為混亂的歷史時期。但拉菲酒的品質依舊不為人失望。直至1868年詹姆士·羅斯柴爾德爵士(Baron James Rothschild)在公開拍賣會上以天價四百四十萬法郎中標購得。該家族擁有拉菲莊壹直至今,而且壹直能把拉菲莊的質量和世界頂級葡萄酒的聲譽維持至今。現任莊主埃裏克-羅斯柴爾德男爵 Eric de Rothchild上任於1974年,其銳意革新和苦心經營使得拉菲葡萄酒擺脫了60-70年代的平凡而重新達到巔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