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形式:政務公開
宣傳範圍:社會宣傳
收費依據和標準:免費
承辦部門:愛民東道街道辦事處民政辦公室
處理條件:
申請人資格:廊坊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人均每月1.95元,具有廣陽區轄區內城鎮常住戶口且非農業戶口的居民共同居住。
居住在河北省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達不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符合《河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的可以申報。
經辦人提交的材料清單:
(1)家庭戶口本、戶主照片4張、戶主身份證、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2)離婚人員應提供離婚證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或法院離婚調解書;
(3)重病、重病人員提供醫院證明,殘疾人提供殘疾證;
(4)下崗失業人員應提供下崗失業證明;
(5)學生應提供就讀證明函;
(六)與審批有關的其他證明。
程序和時限:
(1)個人申請: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提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
(2)居委會初審:居委會在收到個人申請及相關材料後10天內進行入戶調查核實,對符合條件的公示7天,無異議後簽字。
蓋章後報街道辦審核。
(3)街道辦事處審核:街道辦事處收到居委會上報的相關材料後,進行審核,核實申請人家庭收入和家庭生活狀況,對符合條件的公示4天,無異議的簽字蓋章後上報區民政局審批。
(4)區民政局審批
(5)發放: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將民政局核定的低保對象名單和保障標準分別公示3天。公示後,低收入對象憑低收入銀行和低收入銀行出具的折扣、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證明到市、區商業銀行網點領取保障金。
收費標準:免費
辦公時間:周壹至周五工作日
電話號碼:2113538。
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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