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吉是先秦時期漢族的主要農具。雷是壹種木制雙齒挖掘機,起源很早。易經說神農“搓木為雷”,而《世本》認為黃帝時人■“始雷”。在新石器時代晚期的遺址中,黃土上已發現雷標記。甲骨文中用“類”字來描述商代的大致形象。雙齒上方有橫木,表示使用時,齒容易挖到土裏,也就是古人說的。雷在戰國文獻中也很常見,或者是和■壹起被提及。根據考·公基的說法,童蕾身高6英尺6英寸,相當於今天的1.4米。作為壹種木制的鏟形農具,西周時期被人們廣泛使用。《國語·周瑜》所引《周誌》中有“民無鏟”之說。春秋戰國時期仍在使用。《孟子上》說“農民出疆舍雷哉”,而《呂春秋·孟》說每年春天,天子必攜雷來故土。《李周》中也談到了制作木筏的情況,《地官山雨》中說:“凡取木筏,砍伐時令木材者,應及時取之”,即選擇較小的樹木作為木筏。《魯春秋·任第》:“長六尺,故成壹畝:長八寸,故成壹毀。”可見傳球的高度和雷差不多。“它的寬度是八英寸”是指它的刀刃的寬度,而“花王公基工匠”說它是五英寸寬,所以刀刃的寬度似乎因地而異。
戰國時,墓又叫墓,所以《說文》說:“墓又叫墓。”當時顏和雷是連在壹起的。如《韓非子·諸事》說:“禹王也在天下,舉燕為民先。”因方言,項壹帶稱屍,如《孟子·滕文公》:“蓋之,蓋之。”趙琪註:“蠍子屬籠蠍。”
鐵器出現後,木雷、木鑿開始穿上鐵刃。如關王在談到當時的鐵官時,認為“耕者必有壹耒、壹鏟、壹鍁”,就是這種工具已經成為鐵的明證。出土實物中也有這方面的資料。如戰國時期湖北江陵出土的雷。它的形狀是從柄到齒都是木制的,柄略向後彎,雙齒略向前彎,齒端覆有鐵切削刃。戰國時期,實物未見。長沙馬王堆墓出土的木棺上也覆有鐵片。在戰國時期,不會有太大區別。
漢代學者認為雷是物。比如許慎以為雷是上半部,下半部,其實都是木頭做的。而鄭玄也認為上半部是雷,下半部是嵇。不同的是,他認為戟是金屬刃的專用名稱。據《管子·海王》等記載,雷和尺是戰國時期的兩種農具,也為出土實物所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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