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後,無論孩子跟著父親還是母親,對他們的心理影響都是巨大的。
如果夫妻離異後迫不及待的再婚,對孩子的傷害無疑更是雪上加霜。
再婚後的孩子在新的家庭之中絕大多數不能感受到家庭的溫暖。
因為父母離異後再婚,孩子來到新的家庭,在成長過程中會面對很多不公平的待遇,甚至有的孩子還會受到繼父或者繼母的虐待。
我上小學的時候,隔壁來個新鄰居,是壹對夫妻帶著兩個女兒和壹個兒子。
丈夫在20公裏外的縣城工作,壹個星期回來壹次。
他兒子叫阿山,比我小兩歲,非常活潑可愛,很快我們就成了壹對好玩伴。
但我們發現,阿山的媽媽以及兩個姐姐經常打罵他,而且每次下手挺狠的。
而打罵阿山的原因都是壹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不僅隔三差五對阿山進行打罵,而且每餐飯都不讓阿山吃飽。
看到渾身傷痕累累的阿山經常忍饑挨餓,我們壹家人非常同情他,經常給阿山送饅頭吃。
壹開始我們非常納悶,為什麽自己的母親要這樣殘忍對待自己的孩子。
後來才知道,原來經常打罵阿山的媽媽並非他的親媽。
原來阿山的爸爸在阿山6歲的時候就和阿山的媽媽離了婚。離婚後阿山跟隨爸爸壹起生活。
阿山爸爸在阿山7歲的時候就和現在的後媽結了婚。後媽帶著兩個女兒,就是現在和阿山壹起生活的兩個姐姐。
每次周末回到家,看到自己的兒子片體鱗傷,懦弱的阿山爸爸雖然心疼不已,但往往是敢怒不敢言。
因長期受到後媽和兩個姐姐的虐待,阿山幼小的心靈受到極大的傷害。
後來阿山離家出走了。因結交了壹些小混混誤入歧途,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周圍的鄰居得知這件事後,都說阿山之所以有這樣的下場阿山爸爸才是罪魁禍首。
是阿山爸爸的再婚不慎和懦弱害了阿山。
因此可見,父母的離異對小孩的傷害是非常深的。
離婚後再婚更需要謹慎,在不完全了解對方的人品、性格、素質之前千萬要三思。
因為人都有自私的壹面,當再婚後,很難做到在自己的兒女和對方的兒女之間壹碗水端平。
當壹方比較強勢的時候,另壹方的兒女就會或多或少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最後受傷害的就必然就是弱勢的壹方的兒女。
去年山西就發生過壹件令人發指的事件:壹名12歲的女童被自己的繼母打成了植物人。
當時她的父親在醫院見到她時差點認不出來。女兒頭發剃除,全身插滿儀器,面色青黑,眼睛腫的封住,人中被掐出血跡,背部30多處血痂,大腿根部化膿,當時繼母下手之慘忍是可想而知的。
壹個十二歲的孩子,縱然犯了天大的錯誤,也不該如此痛下殺手。
可見下手的繼母的是多麽的狠毒。如果女兒的父親帶著孩子再婚之時能夠謹慎壹點,全面了解對方的為人品性之後再做決定,或許悲劇就不會發生了。
能夠對壹個12歲的孩子下如此毒手,可見這個繼母的心腸有多麽歹毒。
女孩的父親再婚的時候肯定沒有對這個女人作全面的了解,壹定是憑壹時的沖動做出的選擇。
俗話說:“婚姻大事不可兒戲”,初婚尚且如此,再婚更需要小心謹慎,因為它不僅關乎到夫妻兩人能否和睦相處,而且它還關系到子女能否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