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我公司長期使用的“美國加州牛肉面大王”商號,不是註冊商標,只能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稱保護條款進行保護,力度甚弱,導致市場上出現了大量仿冒店,嚴重影響了品牌的信譽。為了規範管理和長遠發展,決定將與我公司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餐廳牌匾,更換為公司註冊的“ 李先生”商標 和李北祺先生人頭像商標。
針對與此有關的情況,聲明如下:
壹、“美國加州牛肉面大王”是美籍華人、原美國加州烹飪公司董事長 李北祺先生,於上世紀七十年代初在美國洛杉磯創辦的快餐項目,也是 李北祺先生在美國使用的商號。 李北祺先生是“美國加州牛肉面大王”創始人。
二、北京 李先生加州牛肉面大王有限公司在中華人民***和國商標局註冊有第1079689號“ 李先生”文字商標;第1079700號 李北祺先生人頭像圖形商標;第1129756號“Mr.Lee”文字商標等系列商標。
三、北京 李先生加州牛肉面大王有限公司決定,凡是與本公司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快餐企業,其營業場所的牌匾使用“ 李先生”文字商標 和李北祺先生人頭像圖形商標。
四、北京 李先生加州牛肉面大王有限公司改變牌匾上所使用文字的上述決定,完全是基於自身經營和發展的考慮,具體有三點:1、在牌匾上使用本公司的註冊商標,在法律上更加規範;2、讓廣大消費者更容易識別;3、可以和社會上仿冒我公司牌匾的企業和個人劃清界線,讓仿冒者難於再進行仿冒。
五、北京 李先生加州牛肉面大王有限公司改變牌匾上所使用文字的上述決定,與社會上其它任何公司無關。當前,我公司與社會上的任何公司和個人之間,都不存在關於“美國加州牛肉面大王”的權屬糾紛和訴訟。
六、我公司可以負責任的告知社會公眾,當前沒有任何公司和個人對“美國加州牛肉面大王”的文字具有商標權和專利權。
七、今後凡在牌匾上使用“美國加州牛肉面大王”文字的餐館、快餐館,均與北京 李先生加州牛肉面大王有限公司沒有任何法律關系。
八、對擅自使用我公司上述所列註冊商標的,我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