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調查就是美國的國貿委員會出於對自己國家的貿易保護,便向其他國家與美國有貿易往來的公司發起的壹個調查,而且還要采取制裁手段來對付被調查的公司,制裁的法律依據就是1930年的《關稅法》第337節,因此才被稱之為337調查。
這個條款裏面規定了如果有進口到美國的外國商品,不管這種商品是什麽渠道進入美國的,如果這個商品侵犯了美國公司的專利,商標,著作權,還有設計權,還有技術等等,只要是侵犯了這個條款的,那麽美國就有權對進口公司進行調查,
不過雖然包含了許多內容,但是目前為止美國的許多調查之中幾乎涉及到的都是專利權,沒有其他的內容,畢竟如果是商標權和著作權被侵犯了,那就是由海關等機構來對此事進行處理了。總而言之只要是涉及到侵犯美國本土企業利益的商品基本上都會被調查。
人家可不管妳有沒有道理,只要美國本地的公司覺得妳這個產品有侵犯到他們的時候,就可以直接向美國國貿委員會投訴,出於對本國企業的保護基本上外國的公司都會敗訴,而且敗訴之後該公司的產品也就再也不能夠進入美國進行銷售了。
這種本土企業保護制度起源的背景還是因為當年《關稅法》編寫的時候,美國的經濟正出於萎靡的狀態,所以為了保護本國的貿易必須要自私的制定這項政策,所以美國人的想法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不過奈何我們也沒有什麽辦法,畢竟人家確實是第壹強國。
還不止337調查,美國在對外貿易裏面還制定了許多不同的法律來對付外國企業,可以說是面面俱到,將無賴的精神發揮到了極致,比方說我們前些年常聽到的反壟斷法,反傾銷調查,這都是美國在貿易戰中的強勢表現,還抱著自己不會吃壹分錢虧態度。
立訊精密壹旦被337調查的公司,基本逃不掉罰款,而且還不可以向美國賣東西了,所以對公司是非常大的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