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子》:“燧人上觀星辰,下察五木以為火。”按陰陽五行說,火生於木,故燧人用木取火。《路史》中說,燧人是觀乾象,察辰心而出火,作鉆燧。“辰心”,按古人所說為“心宿”,即“大火星”。所謂“五木”,是指當時認為五種應天時可以取火的木材。即“榆;柳青,故春取之;棗:杏赤,故夏取之;桑:柘黃,故季夏取之;柞:(木酋)白,故秋取之;槐;檀黑,故冬取之。”
燧人作鉆燧取火後,其鉆木工具稱燧,後人又發明利用金屬向太陽取火,於是又有“木燧”和“陽燧”之分。《淮南子》記:“陽燧見日則燃而為火。陽燧,金也。日高三四丈,持以向日,燥艾承之寸余,有頃,焦吹之則得火。”《古今註》:“陽燧以銅為之,形如鏡,照物則景倒,向日生火。”
在漢以前,用陽燧取火,稱作“明火”,用木燧取火,稱作“國火”。按《周禮》中《大祝》、《大司寇》的說法,陽燧取之於日,近於天也,故占蔔與祭祀時用之。木燧取之於五木,近於人也,故烹飪用之。漢以後,用金屬與石相擊,也可摩擦得火,於是,簡單的鐵片就可成為陽燧。人們壹出門,壹般腰間都左佩陽燧,右佩木燧,以隨時取火用。另備有艾加上硝水制成的火絨,當摩擦得到火星掉在絨上燃燒時,再用“發燭”接引得火。所謂“發燭”,是用褪皮的麻稭做成的小片狀,長五、六寸,流硫磺於首,遇火就燃。
有了火後,就有了竈。創造竈者,壹說是炎帝,《淮南子》:“炎帝於火而死為竈。”註:“炎帝神農,以火德王天下,死祀於竈神。”壹說是黃帝:《續事始》:“竈,黃帝所置。”於是《事物原會》就稱:“黃帝作竈,死為竈神。”而火神,按壹般說法是祝融。《淮南子?時則》註:“祝融吳回,為高辛氏火正,死為火神,托把於竈。”《史記?楚世家》:“董黎為帝嚳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嚳命曰‘祝融’。”《禮記月令》:“孟夏之月,其帝炎帝,其神祝融,其祀竈,祭先師。”原始的竈的形態,是在地上掘坑,今西安半坡遺址發掘出的竈,為雙連地竈,即挖在地表的兩個火坑,地表上兩坑相隔,而在地下則兩坑相連相通。壹坑為進柴處,壹坑為出人處,兩坑相通的洞口就是竈門。西安半坡至今有六、七千年歷史,其發明者,當應是炎帝而不應是黃帝。據推算,黃帝主政的時間,距今約四千六百多年。炎帝在黃帝之前傳七十世,以二十年壹世推算,大約距今六、六千年。至戰國時,竈的制作已非常完美。《曾連子》記:“壹竈五突(突:煙囪),分煙者眾,烹飪十倍。”
以火而烹飪,古人馬上註意到了火候對於烹飪之重要。古文中首次談及火候對於烹飪之重要的,是《呂氏春秋?本味篇》。其中伊尹這樣告訴商湯:“凡味之本,水最為始。五味三材,九沸九變,火為之紀。時疾時徐,滅腥去臊除膻,必以其勝,無失其理。調和之事,必以甘、酸、苦、辛、鹹。先後多少,其齊甚微,皆有自起,鼎中之變,精妙微纖,口弗能言,誌弗能喻。若射禦之微,陰陽之化,四時之數。放久而不弊,熟而不爛,甘而不味,酸而不酷,成而不減,辛而不烈,淡而不薄,肥而不〔月侯〕。”這段話翻成白話的大意是:大凡味之根本,水為第壹。依酸甜苦辣鹹這五味和水木火這三材來施行烹調。鼎中九次沸騰就會有九種變化,這要靠火來探制調節。有時用武火,有時用文火,清除腥、臊、膻味,關鍵在掌握火候。只有掌握了用火的規律,才能轉臭為香。調味必用甜酸苦辛鹹這五味,但放調料的先後和用料多少,它們的組合是很微妙的。鼎中的變化,也是精妙而細微,無法形容,就是心裏有數也難以說得清楚。就像騎在馬上射箭壹樣,要把烹技練到得心應手。如陰陽之自然化合,如四時之自然變換,烹飪之技才能做到烹久而不敗,熟而不爛,甜而不過,酸而不濃烈,成而不澀嘴,辛而不刺激,淡而不寡味.,肥而不膩口。
袁枚後來在《隨園食單》中,專門有壹節關於火候的論述。他認為,烹飪食物,關鍵是掌握火候。煎炒必須用旺火,火力不足,炒出來的東西就會疲軟;煨煮則必須用溫火,火猛了,煨成的食品就會幹癟,要收湯的食品,應該先用旺火,再用溫火。如果心急而壹直用旺火,食物就會外焦而裏不熟。他認為,腰子、雞蛋這類,越煮越嫩;鮮魚、蚶蛤這類,則稍多煮就會不嫩。豬肉熟了就要起鍋,這樣,顏色紅潤,起鍋稍遲就會變黑。做魚要是起鍋晚了,則活肉都會變死。烹飪時,開鍋蓋的次數多了,做出的菜就會多沫而少香。如果火滅以後再燒,則菜就會走油而失味。袁枚說,傳聞道人必須經過九次循環轉變才能煉成真丹,儒家則以既不做過頭,又要功夫到家為準。廚師要正確掌握了火候,謹慎操作,才算基本掌握了烹調。掌握了烹調的廚師,做出來的魚,應該臨吃時還是色白如玉,肉凝而不散,這種肉是活肉。要是色白如粉、松而不粘者,就是死肉。
古人認為,火有新火、舊火之分,溫酒炙肉做菜用的石炭火、木炭火、竹火、草火、麻荄(gāi)火 (麻荄火:用麻根燃燒的火),氣味各自不同,清人《調鼎集?火》中,就列舉種種火配以種種食物烹制:“桑柴火:煮物食之,主益人。又煮老鴨及肉等,能令極爛,能解壹切毒,穢柴不宜作食。稻穗火:烹煮飯食,安人神魂到五臟六腑。麥穗火:煮飯食,主消渴潤喉,利小便。松柴火:煮飯,壯筋骨,煮茶不宜。櫟柴火:煮豬肉食之,不動風,煮雞鴨鵝魚腥等物爛。茅柴火:炊者飲食,主明日解毒。蘆火、竹火:宜煎壹切滋補藥。炭火:宜煎茶,味美而不濁。糠火:礱糠火煮飲食,支地竈,可架二鍋,南方人多用之,其費較柴火省半。惜春時糠內人蟲,有傷物命。”
而元人賈銘在《飲食須知》中,卻告知:“宜用陽燧火珠,承日取太陽真火,其次貼鉆槐取火為良。”他認為,“其戛金擊石(即用鐵器擊火石生火),鉆燧八木之火皆不可用。八木者:松木難瘥(瘥:疫病,意思是:用松木之火,得病難愈),柏火傷神多汗,桑火傷肌肉,柘火傷氣脈,棗火傷內吐血,桔火傷營衛經絡,榆火傷骨失誌,竹火傷筋損目也。”
顧炎武也反對用石取火,認為用火石取火都會影響壽命。但他認為,應按四時五行之變取木之火。他說:“人用火必取之木,而復有四時五行之變。《素問》黃帝言:壯火散氣,少火生氣。《周禮》:季春出火貴其新者,少火之義也。今日壹切取之於石,其性猛烈而不宜人,病痰之多,年壽自減,有之來矣。”
古人稱火為“陽之精”。《後五行誌》:“火者,陽之精也,火性炎。”《河圖?汴光篇》:“陽精散而分布為火。”古人把人稱為五行之壹,認為它有氣而無質,可以生殺萬物,神妙無窮。古人認為,獨有火在五行中有二,其它都只有壹。所謂二者,是指火有陰火和陽火之分。古人又把火分成有天火、地火、人火三種,認為天火有四,地火有五,人火有三。天之陽火有二;太陽,真火;星精,飛火。天之陰火有二:龍火(稱龍口有火),雷火。地之陽火有三;鉆木之火,擊石之火,戛金之火。地之陰火有二:石油之火(古人稱油貯存到壹定數量會自然起火),水中之火(古人稱江湖河海,夜動有火)。人之陽火有壹,丙丁君火(就是心、小腸的所謂離火),人之陰火有二,命門相火(謂起於北海,稱坎火,遊行三焦寄位肝膽),三味之火(純陽,乾火)。總***陽火六,陰火也六,***十二。
中國取火之工具,壹直非常落後。在相當長時間內,壹直使用原始的“發燭”,到唐宋問,發展以松木制成比較精致的“發燭”。《委巷叢談》:“杭人削松木為小片,其薄如紙,镕硫磺塗其銳,名曰‘發燭’。”宋以後,又稱“火寸”。《清異錄?器具》:“夜中有急,苦於作燈之緩。有智者批松條,染硫磺,置之待用。壹與火遇,得焰穗然,即神之;呼‘引火奴”。今遂有貸者,易名‘火寸’”
據說南宋時,就有專造“火寸”的作坊。日本人因此而早時稱火柴為“磷寸”。發明火柴者,據說是瑞典人。1833年,他們開始用黃磷作摩擦火柴。但黃磷有劇毒,且易自燃,不安全。1855年,有倫塔斯脫姆發明用赤磷代替黃磷,從此有了世界上第壹批安全火柴。火柴從1880年起進入中國,當初英國人理查在上海開辦了第壹個火柴經營處。1890年,瑞典人在上海開辦了中國第壹個火柴廠“瑞商洋行”。中國第壹種生產的火柴的商標印有慈禧半身像,據說出中國第壹合火柴時正值慈禧六十大壽。因為火柴是從國外引進的,中國人就稱之為“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