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3月10日,佛山市旅遊局和路暢農場的投資者應邀來我縣考察,他們對荀子湖的地形非常感興趣。縣委、縣政府先後5次組團赴廣東招商洽談,並於6月12日在我縣正式簽訂投資框架協議。此後,經過多次互訪、踏勘、論證,正式的投資合同於201165438在鄂港粵經貿洽談會上簽訂,由湖北省省長和廣東省省長朱簽字。根據協議內容,該項目由路暢集團全資擁有,投資期限為8年。計劃將水子湖發展成為以旅遊、商業、農業生產等中低端群體參與式體驗和遊樂項目為主的綜合體,力爭成為國家5A級景區。項目區總面積約2萬畝,總投資約60億元人民幣。計劃建設8-10個子項目,涵蓋觀光園、動物園、動漫產業園、汽車遊樂場、生態農業、水上娛樂等。同時將建設20個各具特色的旅遊度假區、商務會議度假區、超五星級養生度假區。該項目近期計劃年接待旅客300萬人次,主要面向武漢城市圈、長株潭城市群和河南、江西客源市場;遠景年接待能力500萬人次以上,聚焦華中市場,與三湖、連江HNA項目相呼應、相補充,形成嘉魚縣大旅遊區,涵蓋高、中、低端旅遊群體,滿足休閑、度假、遊樂、體驗、觀光等多種旅遊需求。蘆溪鎮投資獎勵和優惠政策暫行辦法
第壹條為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招商引資和服務項目建設的積極性,抓住東南沿海地區和武漢城市圈產業轉移的發展機遇,在全市掀起擴大外來投資、優化發展環境的新浪潮,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國家、省、市、縣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成功引薦投資者在我市投資建設符合本辦法規定的項目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投資者),均予以獎勵。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引進項目資金,是指工業項目建設資金(不含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證券融資以及從國家和省職能部門爭取的政策性資金),以及利用民間資本以獨資、合資、合作等形式投資我市工業項目。第四條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規定的下列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除外),給予引進資金獎勵: (壹)工業項目;(二)農副產品深加工項目;(三)鎮人民政府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其他項目;第五條設立招商引資信息專項獎金,獎勵引薦投資者。獎勵以固定資產投資實際到位額為依據,分檔次計算獎勵。最低獎勵標準為固定資產投資200萬元以上的項目。(壹)推薦固定資產投資在200萬元以上、500萬元(含200萬元,不含500萬元,下同)的項目,項目建成投產後,壹次性給予信息費獎勵5000元(項目後期投資不再納入獎勵範圍,下同)。(2)推薦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上654.38+00萬元以下的項目,項目建成投產後給予壹次性信息費獎勵654.38+00萬元。(3)推薦固定資產投資654.38+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項目,項目建成投產後給予壹次性信息費獎勵2萬元。(四)推薦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的項目,項目建成投產後給予壹次性信息費獎勵3萬元。(五)推薦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以上4000萬元以下的項目,項目建成投產後給予壹次性信息費獎勵4萬元。(六)推薦固定資產投資4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項目,項目建成投產後給予壹次性信息費獎勵5萬元。(七)推薦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項目建成投產後給予壹次性信息費獎勵6萬元。推薦投資項目為省認定的省級高新技術企業(以上壹年度公布的成果為準,下同)且固定資產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的,項目建成投產後再給予壹次性獎勵654.38+0萬元;屬國家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或生產中國名牌、中國馳名商標產品且固定資產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建成投產後再給予壹次性獎勵2萬元;屬於國內企業500強、固定資產投資6543.8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項目建成投產後再給予壹次性獎勵6543.8億元;對世界500強企業,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美元以上的工業項目,在項目建成投產後,再給予壹次性獎勵20萬元。第六條項目引進落戶後,鎮委鎮政府成立項目建設服務專班,實行全程跟蹤服務。第七條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壹)客商投資興辦企業。鎮政府負責“道路、電力、自來水、電信、電視和下水道”。“劉同”接廠門,企業負責廠內部分;(2)企業用地。鎮政府負責支付群眾征地補償款,企業負責支付每畝2萬元左右的費用。另外,土地出讓金提交縣政府實行企業征收後,縣留成部分獎勵企業發展。(3)全省同網電價約0.5元/度,水價1.5元/噸;(4)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所得稅免征二減三,即縣級留成部分前兩年全額獎勵給企業,後三年減半獎勵給企業;(五)鎮政府成立專門協調班,負責跟蹤保姆式服務;(6)發改局、工商局、稅務局、建設局、環保局實行免費辦證,企業對環評報告負責;(七)政府依法保護客戶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財產所有權。除安全、環保檢查外,其他未經政府批準的檢查不屬於企業檢查、收費和罰款;(八)投資密度為每畝固定資產投資50萬元,政府根據固定資產投資額確定土地面積;(九)企業還可以享受縣政府規定的其他優惠政策;(十)企業要求的其他問題,可向縣政府申請召開相關職能部門會議,具體研究解決,實行壹企壹議,切實解決企業投資、生產、發展中的問題。第八條投資者在項目登記後,憑投資業主向投資者出具的書面申請確認書,向鎮工業辦申報信息獎勵。鎮工業辦收到投資者申請後,對推薦項目進行審核確認,提出獎勵意見報鎮黨委、政府審批,並按第五條規定及時兌現。同壹項目有兩個以上投資者的,分配比例由投資者自行決定。這種激勵方式是以人民幣計算的。若引入資本為外匯,則按資本到位當日人民幣匯率折算。凡違反本辦法騙取獎勵的,除追回全部獎金外,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和經濟責任;其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第九條本辦法由鎮工業辦公室組織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相關獎勵辦法同時廢止。相關內容與上級政策不壹致的,以上級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