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實行財政扶持。對入駐產業集聚區的企業,市財政每年拿出2000萬元專項扶持資金,獎勵企業發展和重大建設項目。特別是重大電子信息產業等高科技項目優先列入省、市年度重點項目,優先上報爭取國家和省扶持資金。
二、幫助企業融資。入駐產業集聚區,符合條件的企業需要融資時,市貸款擔保公司予以提供擔保;對於高科技、高成長性企業市財政每年予以貸款貼息;對於企業上市融資,處於上市培育期的企業,市政府給予企業30萬元的補貼,對新上市的企業,市政府壹次性獎勵200萬元,上市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由市財政給予補貼獎勵。
三、實行稅收優惠,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制造業項目以及新能源、新材料、電子信息等新興產業項目,分別實行“免三減五”的稅收優惠,前3年地方財政受益部分全部獎勵企業,後5年50%獎勵企業,用於企業擴大再生產。
四、實行價格優惠。工業企業用電壹律執行直供目錄電價,供水、供氣、供暖、勞動用工價格全省最優。
五、實行收費減免。漯河轄區內的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全部免除,實行“零收費”。
六、實行土地優惠。對投資強度大、科技含量高的項目,實行全省最優的地價;
對達到投資條件的新入駐企業,需要租用標準廠房的,由政府全額補貼,連補3年。
七、鼓勵企業自主創新。企業新建壹個博士後工作站或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獎勵50萬元;新建壹個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中心,獎勵200萬元。
對企業新引進正高以上專業技術人才,每人每年補貼10萬元,連續補貼3年。
凡其他城市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漯河市予以認可,並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相關扶持政策。
八、鼓勵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市政府安排專項資金,專門用於外向型企業出口創匯及開拓國際市場的獎勵。
九、幫助企業爭創名牌。對入駐產業集聚區的企業,優先申報河南省名牌產品和國家名牌產品;對新獲得中國名牌、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或省名牌、省著名商標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和20萬元;對獲得中國世界名牌的企業,獎勵500萬元。
十、實行全程代理服務。對入駐產業集聚區內的項目實行全程“保姆式”代理服務,簡化審批環節,實行聯審聯批,所有手續保證在規定的時間內讓投資者坐等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