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行業屬於壹般商業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沒有專門的管理部門。其經營活動由工商部門管理,產品和服務質量由消費者協會管理。對於其售後服務等壹切涉及汽車廠的行為,汽車廠都會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設立汽車生產企業需要國家發改委審批,汽車產品公告申請由工信部管理。工廠需要環保部門認證。銷售過程在工商局的控制之下。這輛車的牌照屬於公安部。生產銷售稅分別由國稅和地稅系統管理。另外,安全生產和質量也是對口部門管理。
二、相關法律依據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根據職責,采取“雙隨機”方式,對汽車銷售及相關服務活動實施日常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壹)進入供應商、經銷商從事經營活動的場所進行現場檢查;
(二)詢問與監督檢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並要求其說明情況;
(三)查閱、復制有關文件和資料,檢查有關數據信息系統,復制有關信息數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三。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壹)負責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起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和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依法承擔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秩序的責任,負責對市場交易和網絡商品交易及相關服務進行監督管理。
(四)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責任,組織相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照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絡系統建設,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對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六)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價格壟斷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依法負責對經紀人、經紀機構和經紀活動的監督管理。
(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商標註冊和管理,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糾紛,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負責特殊標誌和正式標誌的登記、歸檔和保護。
(十壹)組織和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商品交易市場的信用分類管理,依法研究分析和發布市場主體基本註冊信息和商標註冊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對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服務、監督和管理。
(十三)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國際合作與交流。
(十四)領導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這都是給妳的。只有找到最直接的部門來管理,才能更有效地維護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