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登記事項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沒有營業執照,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不得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或做廣告,銀行不得開戶。
辦理營業執照的具體流程如下:
1.辦理《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攜帶個人身份證明到工商大廳。
2.提供身份證明、經營場所證明,(必要時提供前置審批證明),填寫《個體戶創業申請表》,簽字並繳費。
3.獲得營業執照。
如何舉報有人賣高價口罩:
1.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處理。這種行為明顯不當。壹經查實,將依法嚴懲。
2.市民應通過藥店或具有相關認證資質的醫療機構購買防疫用品,確保其發揮應有的防護作用。
不要以為現在醫用口罩市場需求量大,個人就能看到賣醫用口罩的商機。否則,等待個人的不是利益,而是相應的懲罰,甚至可能有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
第225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或者沒收財產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壹)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商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
醫療器械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從事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的,經營企業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填寫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表,提交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資料(第八項除外)。
第十三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當場檢查企業提交資料的完整性,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並出具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證明。
無照經營查處辦法
第六條
經營者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職責的部門(以下簡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