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如下方式填寫表格:
(1)收貨人代碼;
(二)目的港(地)的名稱;
(3)參考號(信用證號、合同號)
(4)件數和批號。
此外,壹些標誌和數字還包括產地、合同號、許可證號、體積和重量。標誌和號碼的內容有復雜和簡單之分,由買賣雙方根據貨物的特點和具體要求確定。
鑒於嘜頭和號碼的內容差別很大,有些過於復雜,已不能適應貨運量增加、運輸方式改變和計算機在運輸和單證流通中應用的需要。
因此,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簡化國際貿易程序工作組在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和國際貨物裝卸協調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Coordination of Cargo Handling)的支持下,制定了壹個標記和編號,並推薦給所有國家。標準化標誌和編號包括:
(1)收貨人或買方名稱的英文縮寫或簡稱;
(2)參考號,如運單號、訂單號或發票號;
(三)目的地名稱;
(4)商品數量。
至於根據壹定需要需要寫在運輸包裝上的其他內容,如許可證號,則不是標誌和編號的必備部分。
擴展數據
運輸標誌的功能:
1)對於貨主和廠家來說,嘜頭便於管理,便於統計,便於合理計算重量和體積,安排運輸,防止出錯。
2)也可以讓商檢、海關等監管人員清楚。,以便於對貨物按批次監管、檢查和放行。
3)承運人可以參照嘜頭方便快捷地查詢從倉儲到交貨、中轉、海空聯運到目的港的交貨情況。尤其是當散裝貨物混裝時。
4)對於收貨人來說,壹看外箱就能知道裏面的東西,不用開箱就能快速進入流通環節。壹般收貨人只看邊標。
國內貿易也遵循出口貿易的規則,為了方便貨物的儲存、運輸和流通管理,往往在貨物的包裝上使用嘜頭。
外貿中的“嘜頭”是為了便於貨物的識別,防止發錯貨。通常由型號、收貨單位的編號或簡稱、目的港、件數或批號組成。它通常由壹個簡單的幾何圖形、壹些字母、數字和簡單的文字組成,其作用是使貨物在裝卸、運輸和儲存過程中容易被有關人員識別,從而防止錯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