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收貨人享有“送貨上門”服務的權利。
根據中央2018頒布的《快遞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理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理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由此可見,如果收件人把約定的地址寫成自己家,快遞公司就應該按照約定送貨上門。除非我同意不送貨上門,快遞員可以放在代收點。
快遞員不送貨上門有兩種情況。壹個是我就是不想不管客戶要什麽都送貨上門。* *壹種是放在快遞櫃或者代收點,給客戶打電話或者發短信。目前很多人出於隱私考慮,並沒有說明具體的樓層和位置。大部分寫的是小區的位置。快遞員把快遞放在代收點更容易接受。然而,如果顧客要求送貨上門,
到門口來!
快遞員不送貨上門是違法的。這種行為可以給他公司打電話投訴。
快遞代收點的興起,大大減少了送貨上門的次數。
快遞剛開始的時候,快遞小哥確實送貨上門,即使不上門,也會等用戶親自來取快遞,但是延遲時間太長,有時候收貨人不在家還要折騰好幾次,所以快遞小哥就利用周邊超市放行,只要把妳的快遞放在代收點,隨時隨地都可以去取快遞。這大大節省了雙方的時間。隨著這種方式的普及,大眾已經習慣了這種方式,很少有人要求快遞。但默認情況下,這種模式是受歡迎的,並不意味著快遞員不用履行送貨上門的義務。如果客戶要求送貨上門,快遞員不能拒絕,否則違法。
快遞延誤、丟失、損壞等。可以要求賠償。
《規定》中還明確,因內件延誤、丟失、損毀、短少等造成用戶合法權益損害的,用戶可以向商標、名稱、快遞運單所屬的企業或者實際提供快遞服務的企業要求賠償。
如果快遞沒有送上門,不符合要求,因延誤造成丟失或損壞,也可以主張相應的賠償。
總之,快遞不按相關約定送貨上門是違法的,妳可以通過向快遞公司反饋和投訴來維護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