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類合同糾紛。包括買賣、贈與、借款、租賃、委托、行紀、加工承攬、技術、建築、房地產、產品質量、運輸、倉儲保管、金融、證券、保險、期貨、投資、好、專利、商標、涉外經濟貿易、海事海商等各類合同糾紛。
2.其他財產權益糾紛。非合同的財產權益糾紛主要指侵權糾紛,包括消費者權益侵權糾紛、海事侵權糾紛和其他涉及財產權益的侵權糾紛等。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履行以下職責:
1、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2、受理勞動爭議案件;3、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4、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本會根據當事人的仲裁協議,受理國內外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主要受案範圍包括買賣、贈與、借款、租賃、融資租賃、承攬、運輸、技術、保管、倉儲、委托、房地產糾紛、建設工程糾紛、金融糾紛(含保險、期貨、證券等糾紛)、產品質量責任糾紛、知識產權糾紛(含專利、版權、商標等糾紛)等合同糾紛。
仲裁實行壹裁終局制度。案件的審理程序按照《中衛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書同法院判決壹樣具有法律效力。壹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壹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本會聘任了壹百余名仲裁員,其中有40多人來自區內外其他地區。仲裁員均為各專業領域內的知名教授、高級經濟師、高級工程師、會計師、法律從業人員和在仲裁、審判、經濟管理等工作中經驗豐富、公道正派的人士。仲裁員專業涉及法學、經貿、公司、金融、建築工程、房地產、知識產權等方面,能夠為當事人提供優質專業的仲裁服務。
中衛仲裁委員會秘書處(以下簡稱“秘書處”)是本會的常設機構,秘書處下設案件受理室、業務室、聯絡室等部門,為當事人提供咨詢、立案等服務。秘書處工作人員均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備紮實的法律功底和良好的職業素養,能夠為當事人及仲裁庭提供優質專業的仲裁程序服務。
本會遵循獨立、公平、高效的原則,公正、及時地為當事人提供各種人性化服務,尊重並保障當事人的各項權利,註重調解,努力創造和諧的氛圍,力爭做到案結事了,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本會真誠歡迎社會各界人士關心、關註仲裁事業,實現仲裁事業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