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與管理 壹、項目申報的內容和渠道(壹)項目申報的內容1、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試點示範項目:主要是開展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探索試點和典型示範等項目。2、農業產業化建設項目:產業化建設是農業現代化的必由之路。產品基地、產品加工、產品營銷、物流配送都可由農民專業合作社謀劃和申報。3、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建設項目:無公害基地的產地認定、產品認證的申報由農民專業合作社出面牽頭。大量的認定、認證申報工作也只有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夠承接。4、技術創新項目:應用技術攻關和科技開發是今後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的重要項目,而且科技部門也認同這壹新的載體。5、物流建設項目: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申報物流與市場建設項目。6、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主要內容,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主要載體。今後農村水利建設、環境整治、生態建設將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主要興7、技能培訓項目:農村有大量的富余勞動力資源,並且每年還有新的勞動力增加。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加強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將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事項。而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組織技能培訓的重要載體、橋梁組織,協助相關組織開展技能培訓,是可以普遍實施的項目。8、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國家財政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涉及面廣,包括養殖業、農產品加工業的項目,農民專業合作社可積極申報直接實施這個項目。( 二)項目申報的渠道1、發改委部門:主要有農業良種繁育和推廣工程、病蟲害監測工程、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保護工程、優質高效示範基地、基礎設施配套工程、農產品加工園區配套工程等扶持項目。2、財政部門:主要有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項目、農業科技示範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農業產業化建設項目等。3、農業部門:主要有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試點示範項目、農業產業化建設項目、優勢產業帶基地建設項目、生態農業建設項目、農業標準化示範基地項目。4、林業部門:主要有農民林業合作經濟組織試點建設示範項目等。5、水利部門:主要有水利設施建設項目等。6、科技部門:主要有科技創新、科技開發、新技術應用推廣項目等。二、農業部示範項目的申報條件、程序和扶持內容(壹)項目目標 農業部示範項目重點支持糧食、油料、生豬、奶牛、家禽和蔬果等專業合作社。 (二)申報條件 申請項目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需符合以下條件:1.經縣級以上工商部門登記註冊滿1年以上,並取得《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優先考慮。2.成員人數100人以上,其中農民成員達到80%以上。所從事的產業應當符合農業部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和特色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已經帶動形成了當地主導產業,成員年純收入比當地非成員農民年純收入高出20%以上。3.運行機制合理。有規範的章程、健全的組織機構、完善的財務管理等制度;有獨立的銀行賬戶和會計賬簿,建立了成員賬戶;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額)比例返還給成員的比例達到60%以上。工商登記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運行應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有關規定。4、服務能力較強。與成員在市場信息、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產品營銷等方面具有穩定的服務關系,實現了統壹農業投入品的采購和供應,統壹生產質量安全標準和技術培訓,統壹品牌、包裝和銷售,統壹產品和基地認證認定等“四統壹”服務。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標誌或地理標誌認證,獲得中國農業名牌等知名商標品牌稱號,以及產品出口獲得外匯收入的,予以優先考慮。5、申報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以獎代補”項目,除了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必須達到的標準是:取得《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獲得省(自治區、直轄市)級示範社稱號;主產品具有註冊商標和知名品牌、執行統壹的生產質量安全標準、獲得無公害產品或地理標誌以上認證以及省級以上名牌農產品證書、著名商標證書或博覽會獎項等。(三)補助標準 對每個列為補助對象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補助或獎勵15—25萬元。三、省、市示範項目的申報 條件、程序和項目制作(壹)項目申報程序1、合作社向所在縣農經局提出申請,並提交項目實施方案及其它有關資料。2、縣(市、區)農經局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出具推薦文件壹式五份上報市農業局(推薦文件必須由縣合作社負責人呈報)。3、市站對項目申報單位的實施方案及其它資料進行審查並組織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4、驗收合格後,出具推薦文件壹式五份連同合作社的實施方案壹同上報省農業廳經管局。 5、省廳根據項目實施方案確定項目實施單位。 (二)項目目標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項目,要選擇對農民組織化程度高、增加農民收入帶動能力強和示範作用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扶持。通過項目扶持,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社解決生產經營或技術服務中的主要困難,為壯大合作社創造條件,有效推動合作社的健康快速發展,進壹步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增強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增加農民收入。同時要完善合作機制、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提高規範化建設水平。(三)項目申報條件申請項目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須符合以下條件: 1、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壹年以上,頒取《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並在農業、農經部門備案的。2、合作社法人代表必須是農民。農民占成員總量的80%以上,法人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量的5%。合作社中從事生產的社員須占社員總數的壹半以上。3、運行機制合理。產權明晰,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基本原則。有規範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組織和監督機構。4、財務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健全。合作社實行獨立的會計核算,有獨立的銀行賬戶。有合作社財務制度,有社員個人賬戶,並對社員實行盈余返還。實行盈余返還的總額不得低於可分配盈余的60%。5、股權結構比較合理。自然人社員或法人社員認購股金最多不得超過20%,合作社中從事生產的社員認購股金須占本社股金總額的壹半以上。6、項目符合全省和當地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或具有當地產業特色,能帶動全省和當地周邊農民建成玉米豐產方、標準化養殖小區(場)和標準化果菜基地。在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增加農民收入方面,具有較強的帶動作用。上年合作社社員收入高於當地同類農民人均收入20%。7、當地政府重視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財政列入預算扶持資金,組織了專題培訓,制定並實施了有關扶持政策和措施。8、專業服務網絡比較健全。合作社與社員在市場信息、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產品營銷等方面具有穩定的服務關系。對具有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有生產質量標準、註冊商標、產品包裝和獲獎品牌的合作社或省、市表彰過的合作社優先扶持。9、引進新品種、推廣新技術、試驗新項目,發展潛力大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優先扶持。(四)項目建設內容 項目資金用於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向社員提供以下服務:1、進行專業合作理念和知識的教育及培訓。2、開展科學技術和市場營銷知識培訓,引進新品種,推廣新技術,試驗新項目。3、購置農產品生產、加工、運輸、儲存、保鮮、檢測檢驗設備。4、申報農產品質量標準認證,培育農產品品牌,制定生產技術規程,建設優勢農產品基地。5、開展市場信息服務,建設營銷網絡,舉辦產品推薦和營銷活動。6、改善服務手段,提高服務水平。(五)項目申報要求1、項目單位須報送統壹規定的2009年項目實施方案及申報文件,還要如實填報《農民專業合作社基本情況表》2、申請項目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同時還要報送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1)合作社章程。 (2)《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 (3)工商登記註冊成員出資清單。 (4)農業、農經主管部門的備案證明。 (5)各項管理制度(包括財務管理制度)。 (6)2008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收益分配表。(7)經社員(代表)大會同意並經全體社員(代表)簽名申報項目的決議。
(8)獲得的名特優產品證書和品牌證書,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證書和其他證書。
(9)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產品註冊商標證書。
(10)獲得的省、市級農民專業合作社表彰的相關證書。
(11)地方政府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有關文件。
(12)《農民專業合作社基本情況表》。(六)項目書的編制 以2008年山西省農業廳農民專業合作社項目示範實施方案編制格式為例 封面(請不要用塑料封皮裝訂): 2009×××項目實施方案 項目申報單位(蓋章) 項目責任人 項目編制人 聯系人及電話 編制時間壹、項目摘要 以表式填列,是項目實施方案的匯總摘要表。 二、立項依據包括:項目的立項理由;項目建設的有利條件和可行性。可以從生產條件、技術力量、產品質量、組織體系、銷售網絡、交易場所、交通條件等方面談立項理由。三、項目方案設計1、項目目標:說明實施該項目要達到的目標,可從定性和定量兩方面表達。2、項目實施地點及規模:明確項目實施的具體地點、實施規模。3、技術措施:明確實施該項目所采取的主要技術措施。4、實施內容及資金使用計劃。編制的具體內容包括:(1)支持環節及資金補助標準。要明確實施措施中具體支持的關鍵環節和補助標準、單位工程量補助定額及補助依據。同類型的項目補助標準要壹致。(2)實施內容及資金使用計劃:實施內容要客觀、具體、詳細、量化。要詳細列項估算,明確儀器、設備、材料等生產資料的名稱、規格、型號、單位價格、產地等。非生產性設施建設,如辦公、生活等和流動資金不能列支。5、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省級、方資金安排具體數額。市、縣資金分配額要明確(市、縣配套資金除個別項目外原則上不作硬性要求)。四、組織及管理措施 為加強項目的管理、檢查、督促實施,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和圓滿完成,要制定措施:包括成立機構,實行領導責任制,明確職責,責任到人,建立專賬,管好資金等等。五、項目效益評價 即項目實施後預期達到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可以從促進合作社社員增收、帶動周邊農民致富以及合作社經濟實力增強三方面評價,要用具體的數據論證。社會效益:從促進當地區域產業發展、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提高、促進農村經濟繁榮、農業可持續發展以及增強合作意識方面分析。生態效益:從生態環境改善方面分析。比如:通過無化害項目的實施,可以杜絕農藥、化肥、化學激素殘留對人體傷害,保障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可以減輕環境汙染,改善生態環境,推動了產業升級,促進產業可持續發展等。四、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項目的考察考察的主要內容:(壹)考察合作社的基本情況1、合作社名稱及成立時間。2、合作社章程。3、註冊登記部門及註冊資金。4、農業、農經主管部門的備案證明。5、發起人或領辦人個人情況。6、社員數量和社員組成結構。7、合作社經營服務範圍。8、合作社內部資產股權結構和管理方式。9、合作社收入分配關系和分配方式。(二)考察合作社是否獨立:
1、資產是否獨立。
2、管理決策是否獨立。
3、財務收支、核算是否獨立。
4、帳戶簿記是否獨立,有無合作社總帳和社員個人帳戶。
5、是否獨立於村委會、鄉政府和國有企事業系統、其他公司和企業。(三)考察合作社規範化程度1、名稱與所做的事情是否相符,與登記的性質是否相符。2、內部資產股份結構、管理和權利關系、收入分配關系是否與合作社規範相符,有哪些差別。3、存在的差別、所作的變通,是壹種創新、探索,還是借合作之名,行非合作之實。(四)考察合作社的可持續發展性 1、經營是否成功。2、社員是否得到實惠,是否實行盈余返還。五、項目的資金管理咱們省以晉農(財)發[2006] 號文件下發了《農民專業合作社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辦法第八條規定:各級農業(農經)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項目資金使用的檢查指導和監督管理。項目所在縣(市、區)農業(農經)部門要及時深入項目實施單位指導工作,加強項目管理,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要進行審計監督。市級農業(農經)部門要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糾正項目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和偏差,限期整改。省廳要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重點抽查。辦法第九條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項目資金不得跨年度使用,各承擔項目單位應在每年10月底以前完成項目實施工作。項目實施工作完成後,要進行認真總結。縣級農經部門在每年11月15日前完成驗收總結工作,並對項目實施單位情況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對未按項目期限完成任務或未通過驗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應限期整改。市級農經部門要在11月底前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全面復驗,復驗結束後,要向省農業廳經管局上報項目工作總結並附各項目單位的書面材料。省農業廳適時組織抽查復驗,並對項目進行認真總結。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資金必須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任何單位及部門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擠占或挪用、胡支亂花。對項目資金在使用過程中的違紀行為,輕者給予通報批評或取消該市、縣(市、區)下年度農民專業合作社項目申報資格;重者依照財政資金違紀處罰條例、黨紀、政紀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53條規定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