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侵犯了別人商標權怎麽辦?
侵犯別人商標權要依法承擔侵權責任,情節嚴重的會被判刑。
《民法典》
第壹千壹百六十五條 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二、侵犯商標權的罪名有哪些?
1、假冒註冊商標罪。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4、單位侵犯商標權構成犯罪的,適用雙罰制。
三、侵犯商標權的賠償協議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常見的商標侵權行為有哪些?
(壹)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如果發現存在商標侵權行為,在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介入處理之前,侵權方也可以主動和被侵權方協商處理,如果能夠達成賠償協議,是有可能會面臨相應的行政處罰的。商標註冊人發現商標受到侵犯的,可以在第壹時間向行政主管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