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需要確定您要申請清真標識的產品,確保產品符合伊斯蘭教法的食品要求;
2、將申請材料準備齊全,包括企業的營業執照、生產工藝流程、生產環節的清真反證書、註冊商標證書和生產經營許可證等;
3、選擇當地的清真認證機構;
4、向清真認證機構遞交申請材料,申請人需要向認證機構提供真實、準確的材料和資料,並承擔申請費用;
5、清真認證機構對材料進行審核,如需要現場核查,認證機構會安排專人進行核查;
6、審核通過後,認證機構會為企業頒發清真認證證書及標識。
清真食品商標申請程序如下:
1、先對商標進行查詢,如果在先沒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請文件,遞交申請了;
2、申請遞交後3個月左右,商標局會給妳下發壹個申請受理通知書(這個期間叫形式審查階段);
3、形式審查完畢後,就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這個階段大概需9個月左右;
4、如果實質審查合格,就進入公告程序(這個期間是3個月,也叫異議期間);
5、公告期滿,無人提異議的。就可以拿註冊證了。
綜上所述,清真認證的申請和審核過程相對復雜,建議在申請前認真閱讀清真認證機構的申請要求,確保申請材料準確齊全,並遵守伊斯蘭教法要求。同時,在選擇清真認證機構時,最好選擇正規機構,以確保認證的權威性和可信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九條
行政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需要頒發行政許可證件的,應當向申請人頒發加蓋本行政機關印章的下列行政許可證件:
(壹)許可證、執照或者其他許可證書;
(二)資格證、資質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書;
(三)行政機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證明文件;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許可證件。
行政機關實施檢驗、檢測、檢疫的,可以在檢驗、檢測、檢疫合格的設備、設施、產品、物品上加貼標簽或者加蓋檢驗、檢測、檢疫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