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找律師打官司打贏了誰出律師費
官司贏了,律師費通常由委托方支付,壹般誰委托誰負擔。根據法律規定,是否聘請律師是當事人的權利,而不是必要行為。但有3種情況打官司的律師費由對方承擔: 1、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的; 2、交通事故案件律師費可以要求對方承擔; 3、法律、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適當合理的律師費,包括: (1)不正當競爭案件 (2)法律援助案件 (3)合同糾紛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訴訟案件: (4)著作權侵權案件 (5)擔保權訴訟案件 (6)商標侵權案件 (7)仲裁案件 (8)專利侵權案件三、遇到糾紛需要處理怎麽辦
建議:咨詢或委托律師處理,律師可以: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4、接受委托,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接受委托,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5、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