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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4月21日05:47 都市快報
昨天上午,有兩件事關假名牌的新聞發生。壹是法國駐華大使館發表聲明,就“攜假名牌遊歐洲就要被嚴懲”的傳聞進行了澄清,國家旅遊局也正式表態:“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提醒中國赴歐洲旅遊的遊客不要穿著、攜帶或購買假冒名牌物品。”
二是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路易威登馬利蒂公司訴上海聯家超市有限公司商標侵權案壹審判決,為了3只假LV包,家樂福付出了30萬元的代價。而在此前的4月18日,北京秀
水街因銷售5大假名牌被判賠償10萬元。
事件壹
中國遊客攜帶假“阿迪達斯”在法國被沒收
4月12日上海媒體報道說,上海壹家旅行社在法國海關接受入境檢查時,壹名30多歲的男遊客被攔截了下來。
那名男遊客被攔截下來的緣由是他手中那只假冒的“阿迪達斯”運動包。經過法國海關的查驗,這只運動包被認定為假冒產品。檢查人員隨即將包內物品全部倒出,給了這位男遊客兩只塑料袋,供盛裝物品。那只假冒的“阿迪達斯”包被當場沒收。
法國駐華大使館:海關有權沒收假冒商品
昨天,法國大使館向媒體發出了壹份《關於海關查出假冒名牌產品問題》的書面說明,稱法國完全禁止進出口假冒名牌商品,海關有權進行查處。
同時,法國大使館新聞參贊貴永華強調,中國遊客赴法國旅遊不必過分擔心,法國的“打假”規定並不是針對中國人。“這並不是壹件大事,也不意味著攜假名牌赴法國必定被罰。”
貴永華參贊昨天還給中國遊客提出建議,希望大家出國遊多穿本國產的名牌。“我覺得中國的服裝就很好,比如浙江的壹些名牌衣服質量就很不錯。我本人就非常喜歡購買中國的衣服、茶葉,幾天前還買了輛中國造的汽車。”
國家旅遊局:赴歐遊客別穿別購假名牌
昨天,國家旅遊局首次就我國赴歐遊客攜假名牌被罰壹事正式表態:“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提醒中國赴歐洲旅遊的遊客不要穿著、攜帶或購買假冒名牌物品。”
國家旅遊局新聞處的武女士告訴記者,“其實去年8月國家旅遊局就給各地方旅遊局發過關於督促各地旅行社提醒遊客不要攜帶假冒名牌產品出遊的通知,只是當時沒有像這次這樣重視。”
中國海關總署:假名牌中國海關也嚴打
上海旅行團遊客因攜帶假冒“阿迪達斯”背包被沒收並非法國壹國的做法。昨天記者從中國海關總署了解到,對於從海關旅檢渠道查獲的假冒名牌,中國海關也在重拳打擊,特別打擊“倒爺”。
記者從北京海關獲悉,首都機場海關對於旅客通關時攜帶物品的檢查歷來嚴格。最近壹段時期,經常有旅客攜帶假冒名牌的P3播放器、偉哥藥物等在海關旅檢通道被截獲。就在4月初,北京海關還在某國際運輸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申報出口的快件中,首次查獲了侵犯奧林匹克專有權的香煙。
事件二
上海家樂福出售假LV包
壹審被判賠償30萬元
為了3只假LV包,家樂福付出了30萬元的代價。昨天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路易威登馬利蒂公司訴上海聯家超市有限公司商標侵權案壹審判決。家樂福超市必須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損失,同時還要接受法庭的司法建議,接受行業整改。據悉,這也是LV第壹次在上海維權獲勝的案件。
三只包均存在侵權
二中院院長沈誌先在宣判該案件時指出,路易威登馬利蒂公司訴至法庭的3款LV包經審理、對比和合理觀察,均存在相同和相似的事實。
而根據原告公司的品牌和知名度,被告作為壹家中外合資的大型超市,具有專業的管理經驗,而且雙方均是有法國背景的企業,被告應該知道原告商標品牌,其不知情的辯詞不予采信。
盡管家樂福超市不是侵權商品的制造者,但是主觀上存在明顯疏忽及侵權行為。因此,家樂福必須停止侵權行為。
正品8950元,假包49.9元
根據本案的證據顯示,雖然家樂福方面稱壹***進了40只,只售出3只侵權的LV包,但是此證據難以證明侵權的數量。
原告作為世界知名品牌,其正品包售價8950元,與家樂福的49.9元的促銷價顯然存在巨大的差距。家樂福的銷售行為給原告的註冊商標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和損失。
但是,目前原告的損失和被告的獲利都難以確定,根據法庭調查及相關法律,判決聯家超市有限公司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原告30萬元人民幣。
事件三
北京秀水街銷售5大假名牌被判賠償10萬元
4月18日上午,香奈爾(CHANEL)、路易威登(LV)、勃貝雷(BURBERRY)、古奇(GUCCI)、普拉達(PRADA)5家世界著名品牌公司贏得了圍剿假名牌之戰的最終勝利,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令5家在秀水市場售假的商戶和秀水街服裝市場有限公司***同賠償5大名牌各兩萬元。
法院認為,秀水街公司有權而且有義務對市場進行管理及對商戶出售商品的種類、質量等進行監督,制止、杜絕制假售假現象。故意為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行為屬於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據了解,為打擊假貨、保護國際著名品牌,北京市工商局於去年3月宣布,包括秀水市場在內的所有服裝、小商品市場內禁止銷售逾50種國際名牌。市工商局表示,凡在市場內銷售假名牌的均以涉嫌商標侵權立案查處,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門。(新聞晚報、北京晚報、北京晨報)
來源:沈陽日報
近日,互聯網上壹個關於在歐洲攜帶或購買假冒名牌可能面臨重罰的消息,引起了不少沈陽市民的註意。因為這種“攜假”行為可能導致最高30萬歐元的罰款和3年監禁。4月18日,記者就此事求證壹些旅行社時,有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沈陽的旅行社沒有接到任何來自於官方的提醒性通知,有導遊提示說,赴歐洲遊的遊客盡量不要攜帶此類物品出境,以免在出入境時增添麻煩。
穿戴假名牌赴歐將受罰
據記者了解,事情的起因是最近某媒體報道說,近日,有壹名中國遊客前往法國旅遊,在接受入境檢查時,因這名遊客攜帶的阿迪達斯背包是假冒產品被當地海關部門沒收。
此事出現後,國內旅行社方面已開始提醒中國遊客要避免攜帶假冒名牌產品。
赴歐洲的遊客穿戴及攜帶假冒國外名牌產品入境將會面對怎樣的處罰?沈陽海外國際旅行社的壹名高層人士在接受記者的采訪時表示,目前沈陽的旅行社沒有接到任何來自於官方的通知,在國外個人穿戴假冒產品是否違法還沒有條文性的規定。沈陽赴法國的旅遊大多轉乘韓國大韓航空公司的航班出境,在韓國就有壹些告知性的宣傳。而像法國等歐洲國家的機場都有禁止攜帶假冒產品入境的廣告牌。比如,在法國攜帶假冒名牌5件以下沒收;5至10件沒收加罰款,罰款的金額為正品名牌價值的2倍;10件以上送法庭審理,最高處罰與制售假冒產品相同。制裁最高可被處以30萬歐元的罰款和3年監禁。其實,這項條款主要涉及大批量采購假冒名牌並帶入法國、意大利境內的遊客。沈陽的旅行社經常組團到法國旅遊,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遊客穿假冒名牌、帶假名牌皮包進入法國壹般不會遭到罰款,目前沈陽出境的遊客還沒有因攜帶或購買假冒名牌而被處罰的先例。
“攜假”惹麻煩別穿假名牌
采訪中,記者從旅遊公司工作人員的描述中獲悉,因多年嚴懲造假賣假行為,在歐洲買到假冒名牌並不是壹件容易的事情。但近幾年來,有部分外國人士來中國見國內的假冒名牌便宜,紛紛大量購買這樣的仿冒產品回國,這些舉動引起了部分歐洲海關部門的註意,所以當地海關加強了查處力度。
沈陽洪興旅行公司的經理張春剛則表示,雖然法國的壹些法律主要針對大批量生產或銷售的制假者,但旅行社有對遊客做出提醒的義務,目前壹些沈陽的旅遊公司在帶遊客去歐洲時都對此事給以提醒,有穿戴假冒名牌的遊客在被告知的情況下都能自覺地將此類物品托旅行社保管。
有業內人士預測稱,在“五壹”期間沈陽預訂歐洲遊的遊客超過五千余人次,他們提醒遊客出境時,請慎重攜帶印有名牌標誌的服飾、皮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