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了。
新廣告法禁用詞:
1、極限用語:國家級丶世界級丶最高級丶最佳丶最大丶第壹丶唯壹丶首個丶首選丶最好丶最大丶精確丶頂級丶最高丶最低丶最丶最具丶最便宜丶最新丶最先進丶最大程度丶最新技術丶最先進科學丶國家級產品丶填補國內空白丶絕對丶獨家丶首家丶最新丶最先進丶第壹品牌丶金牌丶名牌丶優秀丶最先丶頂級丶獨家丶全網銷量第壹丶全球首發丶全國首家丶全網首發丶世界領先丶頂級工藝丶最新科學丶最新技術丶最先進加工工藝丶最時尚丶極品丶頂級丶頂尖丶終極丶最受歡迎丶王牌丶銷量冠軍丶第壹(NO.1\Top1)丶極致丶永久丶王牌丶掌門人丶領袖品牌丶獨壹無二丶獨家丶絕無僅有丶前無古人丶史無前例丶萬能等。
2、極限用語包括但不僅限於商品列表頁、商品的標題,副標題,主圖以及詳情頁,商品包裝等。
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壹)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
(二)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
(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四)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
(五)妨礙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利益;
(六)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泄露個人隱私;
(七)妨礙社會公***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八)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
(九)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
(十)妨礙環境、自然資源或者文化遺產保護;
(十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廣告不得損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的身心健康。
第十壹條?廣告內容涉及的事項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與許可的內容相符合。
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並表明出處。引證內容有適用範圍和有效期限的,應當明確表示。
第十二條?廣告中涉及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的,應當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
未取得專利權的,不得在廣告中謊稱取得專利權。
禁止使用未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和已經終止、撤銷、無效的專利作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