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裏商標
01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續展簡介:
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的有效期滿後,如想繼續使用的,應辦理續展。《馬德裏協定》和《馬德裏議定書》規定,國際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在有效期屆滿之前6個月,國際局將非正式地通知商標註冊人有關續展事宜,包括有效期屆滿日期。如果註冊人未能在有效期屆滿日前申請續展,國際局會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在寬展期內仍未申請續展的,國際局將註銷該國際註冊。在上述期限內申請的,商標國際註冊有效期得以續展10年。
02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續展申請材料:
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續展申請書;
外文申請書(MM11);
國際註冊證復印件;
委托代理人的,應附送代理委托書。
03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續展註意事項:
續展申請可通過商標局辦理,或直接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申請辦理,或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網站上使用E-renewal工具進行在線續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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