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是單位的,應當寫明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起訴書正文應當寫明請求、起訴的事實和理由,尾部應當簽名或者加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應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資格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及復印件;企業為原告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商業登記證等材料。
2.證明原告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借條等。)、收發憑證、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庭提交書證時,應填寫證據清單壹式兩份,詳細列明所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庭承辦人核對無誤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名蓋章,壹份交當事人,壹份存檔。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要程序並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後,七日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我院提出減、緩、免的書面申請。如果他們逾期不繳納或書面申請緩繳、緩繳、免繳未獲批準,仍不提前繳納,我院將裁定自動撤訴。
六、立案手續辦理完畢後,案件由法院安排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工作安排,結案後在財務室結清訴訟費用。
作為當事人應註意的事項
1,妳應按規定交納訴訟費用;
2.妳應向法院提供準確的送達地址和聯系方式;
3.妳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法院提供證據;
4.妳應該準時出席法庭訴訟;
5.妳要服從法院的指揮,遵守訴訟秩序;
6.妳應當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擴展數據:
民事訴訟的壹審程序?
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申訴。?
2.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的,在7日內通知當事人交納訴訟費,交納費用後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如不服駁回起訴決定,應在10日內向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法院受理後,在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對方,對方在15日內回復,並通知雙方當事人交換證據。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法院可以作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安排開庭嗎?
提前3天通知當事人開庭的時間、地點和承辦人;案件的公開審理將提前3天宣布。?
4.審判?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權利義務,證人出庭作證,宣讀未到庭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雙方對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雙方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論和論證。?
法院調解: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同意解決糾紛。?
達成調解協議的,制作調解協議書,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協議內容或者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的,合議庭應當作出判決(裁定)。?
5.句子?
同意判決的,當事人自動履行判決文書確定的義務或者向我院法院申請執行;如果和裁判意見不壹致,需要根據情況區別對待:
裁定:自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高級人民法院上訴;?
判決:自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高級人民法院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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