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技術服務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技術服務合同是壹方當事人委托另壹方當事人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技術合同。它是壹種技術合同。技術合同屬於印花稅征收範圍。但是,以常規方式訂立的合同或者壹般加工、修理、修理、廣告、印刷、測繪、標準化檢測、勘察設計合同,不屬於技術服務合同。因此,軟件技術服務合同印花稅的繳納應與技術合同相同,按合同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征收範圍:
1.購銷合同包括供貨合同、預購合同、采購合同、購銷結合與合作合同、調整合同、補償合同、易貨合同等。,按購銷額的0.3‰計征;
2、加工合同包括加工、定制、修理、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檢測等合同按加工或承包收入的0.5‰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按0.5‰收費貼花;
4、建築安裝工程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按合同金額的0.3‰貼花;
5.財產租賃合同包括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機器、器具、設備等的租賃。,貼花按租賃金額1‰計;
6.貨物運輸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按運輸費用的0.5‰貼花;
7.倉儲合同包括按倉儲費1‰貼花;
8.貸款合同銀行等金融機構與借款人簽訂的貸款合同(包括融資租賃合同但不包括同業拆借),按貸款金額的0.05‰蓋章;
9.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按照收取的保險費收取1‰貼花;
10,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和其他合同,按備案金額的0.3‰加蓋公章;
11.產權轉讓包括產權和著作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和專有技術使用權* *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含股份制企業因購買、繼承、贈與等原因向社會公眾出具的產權轉讓文件)五項轉讓文件,按入賬金額0.5‰加蓋公章;
12.企業會計賬簿包括生產經營會計賬簿。記錄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總額的0.5‰蓋章。其他賬冊按件加貼5元;
13.權利證照包括政府部門頒發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壹張貼5元。
綜上所述,軟件服務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照比例稅率或計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和稅額,依照本條例所附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確定。
應納稅額不足1的,免征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稅款尾數不足5分,超過5分的按1角計算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