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類商標註冊流程:
1、註冊商標申請前的查詢工作。查詢是指商標註冊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註冊申請前,對其申請的商標是否與再先權利商標有無相同或近似的查詢工作。值得註意的是商標查詢雖然不是註冊商標的必經程序(遵循自願查詢原則),但此項工作可以大大減少商標註冊的風險,提高商標註冊的把握性;中細軟提供免費商標查詢服務;
2、確定商標註冊申請日期。確立申請日十分重要,由於中國商標註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壹旦發生申請日的先後成為確定商標權的法律依據,商標註冊的申請日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
3、形式審查。形式審查是商標註冊主管機關對商標註冊申請的書面文件以及壹些形式要件,如申請書、委托書上是否有差錯進行審查;
4、實質審查。商標註冊主管機關對商標註冊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定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並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壹系列活動;
5、商標審定。商標的審定是指商標註冊申請經審查後,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允許其註冊的決定。並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刊登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沒有人提出異議的,該商標予以註冊,同時刊登註冊公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條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