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是壹種知識產權,屬於商標法所稱的“他人現有在先權利”。在壹方獲得著作權的前提下,除非獲得授權,其他人不能註冊商標。
知識產權保護、商標、專利、軟拷貝、版權等。
商標保護標誌。專利分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專利。版權,版權加上計算機軟件,版權代表普通作品、劇本、書籍、電影、電視劇、視頻、攝影等。
商標和版權
商標,也稱為品牌,保護商品/服務的標記權,用於區分其他不涉及技術的類似商品;保護期為10年,可以延長;
保護技術方案或設計的專利的保護期為10年和20年(不同國家有所不同),並且不可擴展;對於設計類別,很可能與商標設計同時受到保護;
版權,保護文學、文學和藝術作品,很可能與商標和設計同時受到保護
版權保護範圍下的商標標識可以
在
第壹部分註冊商標
命令
1.商標
2.拒絕註冊註冊商標的理由
3.拒絕註冊的原因
4.特殊保護標誌
5.拒絕註冊的相關原因
6.“在先商標”的含義
7.誠實同時使用情況下提出的相關理由
8.要求在異議程序中提出相關理由的權力,以及註冊商標的效力
9.通過註冊商標獲得的權利
10.侵犯註冊商標
11.註冊商標有效性的限制
12.註冊商標授予的權利用盡
13.受棄權或限制的註冊侵權訴訟
14.侵權訴訟
15.刪除侵權標記的命令
16.移交侵權貨物、材料或物品的命令
17.侵權貨物、材料或物品的含義
18.轉讓救濟不可得性的限制
19.處置侵權貨物、材料或物品的命令
20.郡法院或北愛爾蘭郡法院的司法
21.作為註冊商標財產客體的侵權訴訟威脅的救濟
22.註冊商標的特征
23.***有註冊商標
24.註冊商標的轉讓等。
25.登記影響註冊商標的交易
26.信托和股權
27.商標作為財產客體的註冊申請
28.註冊商標許可
29.獨家許可
30.侵權情況下被許可人權利的壹般原則
31.申請獨家被許可方的註冊商標及受讓人的權利和救濟
32.註冊申請
33.申請日期
34.商標的分類優先權
35.該聲明要求優先適用《巴黎公約》
36.向其他相關海外申請人申請優先註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