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商標 被異議搶註應該怎樣辦理 根據 商標法 第三十條的規定,“對初審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權利人認為自己的商標被他人惡意搶先申請註冊的,如果在該商標初步審定公告期內及時發現,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請求商標局不予核準註冊。 提出異議註意事項: 1,壹定要在初審公告之日期三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申請。 2,異議申請資料需要壹式兩份。 3,商標官費每個類別500元,別忘記交哦! 4,自行辦理的可以直接去 商標註冊 大廳或者商標局駐中關村辦事處受理大廳辦理,也可以通過郵局郵寄,或者其他快遞提交申請材料。 商標被搶註了可以向註冊人提出異議或宣告無效。 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 商標法第三十三條: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 馳名商標 保護)、第十五條(禁止他人搶註)、第十六條第壹款(地理標誌保護)、第三十條(與在先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第三十壹條(初審公告申請在先,同壹天申請初審公告使用在先商標)、第三十二條(不得損害在先權利、不得不正當手段搶註 他人已經使用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商標法第四十四條: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壹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 註冊商標 無效。 異議和宣告無效的區別在於,壹個是在公告期提出,壹個是在拿到商標註冊後的五年內提出宣告無效。宣告無效對馳名商標沒有時間的限制。 在我國相關的商標,如他人認為對自身的合法權益構成了傷害的。相關的商標持有人可以向持有商標的持有者進行相應的異議辦理,符合我國的相關商標法律。相關的持有人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辯解和解答,來回復這類事件
上一篇:十大山地車品牌。下一篇:商標領土延伸的專用權起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