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標誌承載著企業的無形資產,是企業綜合信息傳遞的媒介。
美國經濟學家拉裏萊特曾說過:“擁有市場比擁有工廠更重要,而擁有市場的唯壹途徑是擁有占統治地位的品牌。”那麽如何在市場“擁有占統治地位的品牌”?這就是制定、實施商標戰略的問題。
商標的產生是壹個商品經濟進步的結果,人們在不斷加深某些徽記或標誌對其購買行為的影響,同時該標誌擁有者在不斷得到經濟利益而發展壯大。
我國最早的商標始於北宋時期。當時商市和商業組織頗為發達,手工業生產者為了推銷商品,維護信譽,特意設計使用了商標。
山東濟南有壹家專造功夫細針的劉家針鋪,就設計、制作了壹枚專門印刷商標的銅版,以白兔為商品標誌。這是我國目前發現最早的第壹枚商標,現保存在中國歷史博物館。
中國商標穿過百年歷史
1904年11月23日,清政府海關總稅務司在津滬兩地正式受理商標掛號(即註冊),這標誌著商標在中國正式開始實施。
這是壹個歷史節點,更是壹次歷史見證。
早在新中國成立之前,解放區就已開始高度重視商標工作。
1949年6月,***產黨領導的華北人民政府,剛成立不久就頒布了《華北區商標註冊辦法》和《施行細則》。
壹年後的國慶日,新中國第壹期《商標公報》出版,全文刊登了1950年7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頒布的新中國第壹個商標法規《商標註冊暫行條例》,並頒布了建國後首批註冊商標。
00001號,天津壹家化妝品公司註冊的“海王牌”發油。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1993年2月2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的決定》第壹次修正;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