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字商標
是指僅用文字構成的商標,包括中國漢字和少數民族字、外國文字和阿拉伯數字或以各種不同字組合的商標;
2、圖形商標
是指僅用圖形構成的商標。其中又能分為:
(1)記號商標:是指用某種簡單符號構成圖案的商標;
(2)幾何圖形商標:是以較抽象的圖形構成的商標;
(3)自然圖形商標:是以人物、動植物、自然風景等自然的物象為對象所構成的圖形商標。有的以實物照片,有的則經過加工提煉、概括與誇張等手法進行處理的自然圖形所構成的商標;
3、字母商標
是指用拼音文字或註音符號的最小書寫單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所構成的商標;
4、數字商標
用阿拉伯數字、羅馬數字或者是中文大寫數字所構成的商標;
5、三維標誌商標
又稱為立體商標,用具有長、寬、高三種度量的三維立體物標誌構成的商標標誌,它與我們通常所見的表現在壹個平面上的商標圖案不同,而是以壹個立體物質形態出現,這種形態可能出現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現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這是2001年新修訂的《商標法》所增添的新內容,這將使得我國的商標保護制度更加完善;
6、顏色組合商標
顏色組合商標是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彩色排列、組合而成的商標。文字、圖案加彩色所構成的商標,不屬顏色組合商標,只是壹般的組合商標;
7、(上述1~6的)組合商標
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成分相結合構成的商標,也稱復合商標;
8、音響商標
以音符編成的壹組音樂或以某種特殊聲音作為商品或服務的商標即是音響商標。如美國壹家唱片公司使用11個音符編成壹組樂曲,把它灌制在他們所出售的錄音帶的開頭,作為識別其商品的標誌。這個公司為了保護其音響的專用權,防止他人使用、仿制而申請了註冊。音響商標目前只在美國等少數國家得到承認。在我國尚不能註冊為商標;
9、氣味商標
氣味商標就是以某種特殊氣味作為區別不同商品和不同服務項目的商標。目前,這種商標只在個別國家被承認它是商標。在我國尚不能註冊為商標;
二、按商標使用者分類
1、商品商標
商品商標就是商品的標記,它是商標的最基本表現形式,通常所稱的商標主要使指商品商標;其中商品商標又可分為商品生產者的產業商標和商品銷售者的商業商標;
(1)產業商標:又稱為制造商標、工業商標、生產商標,指明確表示商品生產者的商標,是企業主要的使用形式。這種商標與“廠商名號”的意義相同,使得商品生產者所生產的商品有生產者的標記,從而與其他的生產者區別開來,並向消費者傳達某種商品生產者所含的信息和來源,制造商標在中國是最常見的;
(2)商業商標:又稱銷售商標、推銷商標,是指銷售者(經營者)為了銷售商品而使用的商標。這種商標的重點是宣傳商品銷售者的標記,而不是商品生產者。使用這種商標的往往是壹些有較高聲譽和實力的商業企業,他們通過定牌生產含自己商標的商品,從而對消費者作出某種信譽的保障;
2、服務商標
服務商標是指用來區別與其它同類服務項目的標誌,如航空、導遊、保險和金融、郵電、飯店、電視臺等單位使用的標誌,就是服務商標。服務商標相關問題...
3、集體商標
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4、無主商標
由於某種原因,商標註冊人已經不存在了,這個商標即為無主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