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商標有所了解的人都應該知道,市場中對壹件商品起保護作用的當然不只是註冊商標,另外關於版權以及專利等,都是保護商品的重要依據。不過關於商標、專利、版權三者中間存在什麽樣的聯系,下文來進行分辨。
商標總***有45類,這45類中商品與服務各占據壹些類別,而企業若是想要全面保護商標,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采取全類別註冊,但全類別註冊商標的費用太高,壹般情況下可能不太適應壹些剛起步的企業。但是如果不在全部類別上進行申請,則他人就可以將完全相同的商標用到其他類別上去。
版權與承載作品的商品無關,不用進行登記就可以獲得版權保護,所以利用版權對某項設計進行保護,成本比較低。但同時版權的局限性也很明顯,首先,簡單的文字構不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簡單的圖形也不能得到版權保護。
當著作權受到侵犯時,權利人必須提供自己是著作權人以及享有著作權的證據。如果著作權人很難舉證自己是作品的創作人或者權利繼受者,會給權利人主張權利時造成很大的困難。版權登記制度就是為了解決這些問題而設置的,如果權利人在作品完成創作後先進行著作權登記,在舉證的時候只需出示登記中心頒發的證書,壹般就會得到法院或有關機關的認可。
商標和專利均屬於傳統意義上的知識產權,都具有地域性,具有嚴格的領土性,國內的商標和專利在國外均沒有效力,需重新申請。另外,兩者均具有時間性,不同之處是商標可以無限期延展,而專利到期之後便成為社會免費技術。
除了標簽產品之外,對設計相對復雜並且商標圖案在產品外觀中占比較大的產品設計同時申請商標和專利,從而使保護力度及範圍最大化。
商標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法律依據不同,兩項權利的保護期限不同,商標權可以通過申請續展而獲得,理論上可無限期續展的商標權,而外觀設計專利權有時限,如果超過了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的期限,該外觀設計有可能被專利權以外的其他人申請註冊為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