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商標註冊 - 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是什麽?

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是什麽?

《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簡稱《馬德裏協定》,是關於簡化商標在其他國家內註冊手續的國際協定。1891年4月14日在馬德裏簽訂,1892年7月生效。馬德裏協定自生效以來***修改過多次,和1989年簽署的《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有關議定書》(簡稱《馬德裏議定書》)稱為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體系。《馬德裏協定》的締約方總數為56個國家;《馬德裏議定書》的締約方總數為66個國家。

1989年10月4日中國成為該協定成員國。我國加入《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1967年修訂並於1979年修改的斯德哥爾摩文本),同時作如下聲明:“1、關於第三條之二:通過國際註冊取得的保護,只有經商標所有人專門申請時,才能擴大到中國;2、關於第十四條第二款第四項:本議定書僅適用於中國加入生效之後註冊的商標。但以前在中國已經取得與前述商標相同且仍有效的國內註冊,經有關當事人請求即可承認為國際商標的,不在此例”。

馬德裏協定保護的對象是商標和服務標誌。主要內容包括商標國際註冊的申請、效力、續展、收費等。

該協定規定:商標的國際註冊程序是協定的成員國國民,或在成員國有住所或有真實、有效營業所的非成員國國民,首先在其所屬國或居住或沒有營業所的成員國取得商標註冊,然後通過該國商標主管機構,向設在日內瓦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提出商標的國際註冊申請。

如果申請得到核準,由國際局公布,並通知申請人要求給予保護的有關成員國。這些成員國可以在壹年內聲明對該項商標不予保護,但需要說明理由;申請人可以向該國主管機關或法院提出申訴。馬德裏商標可以在國內直接用嗎?凡在壹年內未向國際局提出駁回註冊聲明的,可以視為已同意了商標註冊。經國際局註冊的商標享有20年有效期,並且可以不限次數地續展。協定便利了其成員國國民在協定的其他成員國取得商標註冊。

此外,根據該協定,如果取得了國際註冊的商標在其取得國際註冊之日起5年內被本國商標主管機關撤銷了其本國註冊或宣告本國註冊無效,則該商標在協定其他成員國的商標註冊也將隨之被撤銷。只有當取得國際商標註冊屆滿5年之後,該商標在協定各其他成員國的註冊才能獨立於其本國註冊。

《馬德裏協定》是對《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關於商標註冊部分的壹個補充,根據協定規定,須先參加《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才能參加《馬德裏協定》。

以上就是關於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是什麽?的相關內容,如果您還有更多商標問題,歡迎咨詢知識產權,我們有24小時在線客服和專業的知識產權顧問為您解答疑惑。

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商標註冊

  • 上一篇:《迷妳世界》是否構成對《我的世界》的侵權,是否構成犯罪?
  • 下一篇:商標權是什麽意思?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