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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和公司名稱是壹回事嗎?

很多人認為,公司名稱就是商標名,商標名就是公司名,存在這種想法的人不在少數,實際上,公司名稱和商標名存在著本質的區別,那麽今天,先知就逐壹跟大家說壹說公司名稱和商標名的區別。

公司名稱不等於商標名:

1、名字構成不同

公司名稱:

1.名稱的構成:公司名稱壹般有四部分組成: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特點+組織形式。

例如:上海(行政區劃)+指南針(字號)+旅行社(行業特點)+有限公司(組織形式)

2.字號:以2個或以上的漢字組成

3.行業特點:包括產品名稱、行業名稱或產業名稱,如貿易、信息科技、廣告、企業管理等。

4.組織形式: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團有限公司等

商標名:

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務上采用的,用於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聲音、顏色組合,或上述要素的組合,具有顯著特征的標誌,是現代經濟的產物。

2、功能不同

服務商標僅區別不同的服務出處,企業名稱則可以識別不同企業的經營,包括服務和商品。壹個企業可以有多個服務或商品的商標,但企業名稱壹般只有壹個。

3、適用的法律程序不同

服務商標只要不違反《商標法》所禁用的條款,不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不經註冊就可使用,只是沒有專用權。企業名稱則必須經國家指定的主管機關核準登記、註冊,才能使用。

4、專用權範圍不同

服務商標壹經核準註冊,在全國享有專用權。企業名稱僅在規定的區域內享有專用權。

5、表現形式不同

服務商標的表現形式是文字、圖形及其組合,企業名稱只能用文字表示。

6、適用法律不同

各國規範企業名稱的法律有很大差異,商標則是用《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予以規範。

7、是否可轉讓許可不同

商標可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企業名稱不得單獨轉讓,也不允許他人使用。

8、登記註冊的依據不同

註冊商標是依照商標法規定進行註冊,而企業名稱則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中外合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等法律、行政法規進行登記。

9、取得方式不同

在我國,對商標實行自願註冊與強制註冊相結合的原則,其做法是除按規定某些特定商品必須使用註冊商標以外,壹般商品的商標采取自願註冊原則,即註冊的享有專用權,未註冊的仍可使用,但不享有專用權;而對企業名稱,未經核準登記的名稱不準使用,也就不享有名稱權。

10、權利特征和內容不同

商標權是工業產權,只具有財產權的特征,不帶有人身性,而企業名稱權是壹種兼有人身權和財產權特征的權利。所以,企業名稱權壹般不允許單獨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

企業名稱,即商號,或廠商名稱,它是企業的稱謂。

企業作為壹種社會組織,要與其它社會組織發生業務聯系,為了方便交易和不致發生業務混淆,客觀上要求各企業有各自的名稱。實際生活中,商標與企業名稱往往壹同出現在產品上,或出現在產品的廣告宣傳中。壹些企業還把其名稱或名稱的壹部分作為商標使用,並獲得註冊.比如?萬寶?、?四通?、?健力寶?等,既是註冊商標,又是企業名稱的壹部分.企業名稱同商標壹樣,同屬工業產權的內容,它壹經登記註冊,就受到有關法律的保護。因此、從這些方面看,商標與企業名稱又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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