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形式審查(約20日):商標局對申請商標註冊的文件、手續是否合乎法律規定,若符合法律規定,審查機構編定申請號,確定申請日,下發《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
2、實質審查(約6-8個月):商標局對商標註冊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定(商標禁用條款、不具有顯著性、存在近似商標等)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並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壹系列活動。
3、初審公告(3個月):商標初審公告是指商標註冊申請經審查後,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允許其註冊的決定,並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
4、領取註冊證(約1個月):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刊登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沒有人提出異議的,該商標予以註冊,同時刊登註冊公告。三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註冊生效,發放註冊證。
二、註冊商標費用標準①紙質申請:規費1000元,限定本類10個商品或服務項目;10個以上(不含10個),每超過壹個,另加收100元;②上申請:規費800元,目前僅對商標代理機構開放,限定本類10個商品或服務項目;10個以上(不含10個),每超過壹個,另加收80元。
三、註冊商標好處
1、便於消費者認牌購物。
2、商標註冊人擁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3、通過商標註冊,可以創立品牌,搶先占領市場。
4、商標是壹種無形資產,可對其價值進行評估。
5、商標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其價值。
6、商標還是辦理質檢、衛檢、條碼等的必備條件。
7、地方各級工商局通過對商標的管理來監督商品和服務的質量可見,對於商標所有者來說需要提前的準備關於商標申請的很多重要的文件和手續,而且整個註冊需要的時間也不在自己可以控制的範圍之內。不允許商標註冊辦理加急,就是為了避免有些人是惡意搶註,反而還註冊成功的這種情況。能夠在壹年左右拿到商標註冊證,對於申請者來說就已經很順利了。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繳費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並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繳費義務時,應當及時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註銷社會保險登記。
二、社保轉移辦理流程是什麽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