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上來說,妳把別人的照片發到微博或者發布出去,別人可以告妳侵犯妳的隱私權和肖像權嗎?妳看到了什麽照片?普通的話不算。如果涉及到個人隱私,肯定算。壹些化妝品公司未經他人同意使用他人照片,屬於典型的侵權行為。
從法律上講,在網上發別人的照片,或者沒有經過別人同意,是違法的嗎?這是對他人隱私權和肖像權的嚴重侵犯。情節嚴重惡劣的,是侵犯隱私權的違法行為,不是犯罪。《民法通則》第101條適用:“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其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以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我國現行民法暫時沒有明確規定隱私權。雖然法律沒有直接規定隱私權,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實施若幹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0條規定: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公開他人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開醜化他人人格,通過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壹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名譽權的行為。如果侵犯了隱私權,可以向法院起訴: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如非法侵入、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等壹些特別嚴重侵犯隱私權的行為,違反《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能構成犯罪。司法實踐中,未經本人同意,以非盈利目的使用他人肖像,也可能構成侵犯他人肖像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其肖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要求賠償損失。第壹,什麽是“肖像權”。“人像”從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理解。藝術意義上的肖像(或攝影)是指通過繪畫、攝影等藝術手段,使肖像所有者的人物形象在物質載體下再現的壹種觀賞性造型作品。法律意義上的肖像權包含了肖像權人基於其肖像所享有的個人利益。壹般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肖像是自然人外貌的藝術表現。通常我們在判斷壹個人物的外在形象是否構成人像時,要結合其形態和位置來看。首先,人物要有肖像特征。第壹,它的表現形式是通過攝影反映特定公民的形象;第二,畫像還必須反映特定公民的主要特征,如體態、外貌、表情等;第三,畫像必須真實,有爭議,知名人士壹眼就能知道是誰的畫像。其次,必須是壹個公民的具體畫像的事實。在畫面中,公民肖像應在整個形象中占據突出的主要位置,並作為特定的對象來表現,而不是作為陪襯;同時,目的也不是通過肖像的使用來達到目的。2.肖像具有物的屬性。肖像是藝術化的再現,要固定在特定的物質載體上(如相紙、電視屏幕、報刊雜誌等。)具體地、獨立地。它是來源於並獨立於肖像權人的客觀視覺形象,可以被人支配、控制和處分,具有壹定的財產利益。3.肖像是肖像權的客體,表現了自然人特有的人格利益。所謂“財產利益”不是來源於自然人本身的體貌特征,而是來源於肖像產生的人格利益,反映了不同的人格利益需求。自然人肖像權的法律保護實際上是保護人格利益的需要。所謂“肖像權”,是自然人專屬的壹種人格權。法律意義是:自然人通過造型藝術或其他形式在客觀物質載體上復制其形象(肖像)的不可侵犯的專有權。公民在自己肖像中體現的個人利益是我國法律對肖像權的保護對象。它包括基於肖像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的精神利益和財產利益。其特點是:1,肖像權的主體只能是自然人。只有自然人才有肖像權和肖像權。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沒有肖像權,是因為沒有能夠獨立反映其外貌的客觀“肖像”。(法人的“企業形象”不是指壹個人的肖像,而是指法人的經營、規模、管理、效益、信譽、產品質量等綜合情況和社會評價。) 2.肖像權在法律上,在網上發別人的照片或者未經其同意,是否違法?(求真)
在貼吧上發布他人照片是否侵犯肖像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其肖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要求賠償損失。
只要有下列情形之壹,就可以認定為侵犯他人肖像權。
1.未經肖像權人同意,在無妨礙的非法理由下使用肖像權的行為。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而使用肖像的行為,也稱為“不當使用他人肖像”。我國民法中關於肖像權的法律規定,基本上都是針對肖像權的“不當使用”。這種不當使用可以分為“以營利為目的”和“以非營利為目的”的非法使用。我們不能認為只要不是以營利為目的,或者征得肖像權人的同意,就可以隨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而不牟利。這種理解是片面的。我國《民法通則》第100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其肖像。”最高人民法院的《關於執行
在未經本人同意非盈利性使用他人肖像的行為中,只有具有阻止侵害理由的行為才是合法的。如新聞報道,公安機關發布的抓捕犯罪嫌疑人的“通緝令”,等等。
肖像權和姓名權壹樣,都是專有權。個人肖像的占有、使用和處分只能歸公民本人所有,未經其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得享有。侵犯肖像權的行為不是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是不尊重公民對其肖像的專有權。因此,無論出於什麽目的,復制、傳播、展覽等。公民的肖像權應當得到公民的認可,否則將構成對肖像權的侵犯。
私自把別人的照片發到貼吧可以報警嗎?妳可以和發帖人溝通,或者和酒吧服務人員溝通刪除。
或者直接舉報,百度只會幫妳刪除那些內容,發帖舉報的方法是:
1.登錄百度貼吧後,找到妳要舉報的帖子,或者人回復後,樓底下有舉報,點擊。
2.點擊報告後,將顯示您可以選擇垃圾郵件的類型。選擇後,根據提示完成報告申請並提交即可。
如果沒有結果,那就選擇報警或者法律途徑。
在新浪微博上傳他人照片,會不會侵犯他人肖像權?妳會補償別人嗎?1,無利可圖,在公共場合,非私人的私人不雅照片,民不報案,官不咎。
比如拍壹個人走在街上,很多攝影師都是街拍,並不違法。但是,當事人有權要求您刪除帶有其畫面的形象影視作品,或者對其進行遮蓋。如果以營利為目的使用,需要征得當事人同意,並支付壹定的賠償。到時候也可以起訴妳,要求停止妳的行為,賠償甚至補償。
2.給當事人造成不適,或者拍攝任何不雅的、不在公共場所的東西,比如在家裏被拍,或者在街上拍人,都是違法的。任何人都有權利和義務報警抓妳。
請問,* * *別人的照片,那是犯罪嗎?* * *不造成嚴重後果的照片,犯罪性更強。
我國法律保護公民的肖像權、隱私權等民事權利,但並不是所有的侵權行為都構成犯罪。如果不是用於其他違法行為或者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則不構成犯罪,屬於普通民事侵權行為(新聞報道和司法部門執法除外)。
父母可以合法包辦婚姻嗎?法律上不允許父母包辦婚姻,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
其他人可以代替我上傳照片嗎?不,手拉手。以後這張照片壹定要自己上傳,用自己的名字註冊賬號。
如果有人把別人的照片放到網上,我國現行法律能處罰他嗎?我是壹樓,呵呵,看了三樓阿斯多利亞的聲明,我反駁,不以營利為目的也是侵犯肖像權!
因為肖像權包括三個方面,包括對肖像的所有權、制作權和使用權,我不同意,也不能擁有他的肖像。。。否則,它侵犯了所有權,
三樓,以盈利為目的,三個方面都違反。
再次回答阿斯多利亞。
我覺得妳說的是背景中的人物。其實我覺得這是壹個很難界定的問題。當然在理解上不是侵權。嚴格來說是侵權。。。但沒人當真。。。
但是如果是這樣的話,比如說我們兩個人的照片,妳可以有,但是妳不能發表,因為妳同意拍照,妳就必須同意有,但是妳發表了,那就是用,所以妳還是要同意。
當然,首先肯定是侵犯了肖像權。
如果是生活照,也可能侵犯隱私。
如果是不好的照片,還可能涉及名譽權等等。。。
既然可以確定罪名,那就不言而喻可以處罰,但現實是取證難,但如果人們願意花錢取證也不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