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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搶註的原因有哪些

摘要:如果沒有事先做好商標註冊的相關工作,在商標使用壹段時間後,或者商標有了知名度後可能會發現,自己使用的商標被別人無意或者惡意搶註了,這時候應該怎麽辦?下面為大家解說商標搶註解決辦法還有如何防止商標搶註的相關知識。商標搶註的原因有哪些

1、商標搶註有利可圖

商標作為重要的知識產權,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在提升產品附加值,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等方面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分析各種搶註的案例,不難發現***同之處,搶註人大多屬於主觀惡意非常明顯的,搶註後進行商標倒賣,索取巨額商標轉讓費,或者以“侵權”之名投訴、起訴以詐取賠償,又或者按產品銷售量索要許可費。在這種大環境下,搶註商標可以賺取豐厚的利潤。

2、鉆商標註冊制度的空子

我國現行的商標註冊制度遵循“註冊原則”,將註冊而不是使用作為取得商標權的途徑。不要求申請註冊的商標已經被實際使用或有真實的使用意圖,這就在客觀上為商標搶註提供了可能。此外,在我國商標獲得註冊後必須真實使用,如果在壹定的期限內不使用,註冊商標就會被撤銷。但是,《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條規定:“商標的使用包括將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根據這個規定,商標只需要被用於廣告宣傳,即構成使用。這種對商標使用的過低的要求,造成搶註人只需很少的代價就能維持其註冊商標,從而在客觀上起到了鼓勵商標搶註的作用。

3、被搶註後維權難度大

《商標法》第三十壹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使用權,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所以,商標在先使用人可以通過向行政和司法部門提出異議、爭議或者訴訟維權。但是,這些途徑取證難度大,成本高,裁定過程也比較復雜,周期長,不確定因素多,即使是最終能夠維護自己的權利,也耗去了大量的人力、財力,因此許多企業不得不放棄已經使用的未註冊商標而重新設計註冊新商標。

4、商標意識不強

通過在日常工作中掌握的壹些情況發現,許多企業商標意識仍很淡薄,註冊不及時給他人搶註提供了可乘之機。另外,有些企業註冊了商標,但是商標註冊範圍狹小,在申請商標註冊時,企業壹般習慣只在自己現有的商品或服務類別上申請商標註冊,忽視了企業未來的可能發展的相關領域,沒有未雨綢繆地在相關類別或更多的類別上申請註冊,這樣就會留下自己商標有可能被其他企業在其他商品或服務類別上搶註的潛在風險。

商標搶註解決辦法

壹、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異議

發現自己的未註冊商標被搶註後,對尚在異議期內的商標,所有人可以在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商評委提出異議。對已正式授權的商標,所有人可以在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請求商評委以該商標違反《商標法》第33條之規定而宣告其無效。但需滿足以下條件:

1、證明未註冊商標具有壹定影響力

在中國境內實際使用並為壹定範圍的相關公眾所知曉的商標,即應認定屬於已經使用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有證據證明該商標有壹定的持續使用時間、區域、銷售量或者廣告宣傳等的,可以認定其有壹定影響。即當事人應舉證說明未註冊商標的使用已經達到了在壹定範圍的相關公眾中具有知名度的程度。

法院在認定“壹定範圍的相關公眾”和“具有知名度”時具有壹定的靈活性,並且會綜合考量各種因素,單獨壹份廣告、壹次商業活動和偶發的短暫使用均不足以達到“有壹定影響”的程度。

2、證明未註冊商標已經實際使用

在商業活動中,使用商標標識標明商品的來源,使相關公眾能夠區分提供商品的不同市場主體的方式,均為商標的使用方式。除壹般使用方式外,在音像、電子媒體、網絡等平面或立體媒介上使用商標標識,使相關公眾對商標、商標所標示的商品及商品提供者有所認識的,都是商標的使用。

沒有實際使用註冊商標,僅有轉讓或許可行為,或者僅有商標註冊信息的公布或者對其註冊商標享有專有權的聲明等的,法院壹般不認定為進行了商標使用。因此,單獨的轉讓、許可行為或僅有對商標所有權作出聲明的行為並不能被認定為商標的使用行為。但企業可將其轉讓、許可未註冊商標的行為作為輔助證據,與前壹段所指商標的使用方式相結合,用以證明未註冊商標權利人“已經使用”該商標。

3、證明對方以不正當手段搶註

若搶註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某具有壹定影響的未註冊商標已被他人在先使用但仍註冊該商標,其行為可被認定為采用了不正當手段。因此,在啟動針對搶註人行為的商標異議或撤銷程序之前,當事人應積極收集可證明搶註人知曉未註冊商標使用情況的證據,以此證明搶註人實施了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的行為。

需要註意,如果能證明是惡意搶註,則提出異議的時間不限制於5年。

二、申請撤銷該商標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註冊滿三年沒有使用的商標,可以以撤銷三年未使用的理由提出申請撤銷,若商標註冊人在指定時限內提供不出使用證據,則予以撤銷。

申請撤銷商標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即該國內商標註冊滿三年,並且在三年內沒有使用該商標。

三、與搶註人達成和解

通常這種情況適用於窮盡壹切法律救濟手段以後。

如何防止商標搶註

1、市場未動、商標先行

在新開發的商品進入市場之前,確保所用商標已經取得權利。

2、防禦性註冊

根據“壹類商品壹件商標壹份申請”原則,具有壹定知名度的商標可在與該商標類似或非類似商品類別上分別進行防禦註冊,以免受職業商標炒家的侵害。

3、加強商標監測

企業應密切關註國家工商總局頒布的《商標公告》,如發現相同或近似商標,及時向國家工商總局提出異議;應委托商標代理組織進行市場追蹤監測,及時反饋侵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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