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 金額認定:按照侵權產品的標價計算 非法經營 額;如果被查當事人賬目清楚、銷售記錄齊全,應該按照實際銷售價格計算。侵犯 商標 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 侵權行為 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前款所稱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法律客觀:商標侵權數額認定人民法院在審理商標侵權案件確定賠償數額時,首先會考慮權利人受到的實際損失。但在司法實踐中,權利人很難對因侵權行為所遭受的實際損失進行舉證,存在著舉證難的現實情況。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便需進壹步考慮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益。而侵權人所獲得的利益的證據完全是侵權人掌握的,在實踐中權利人很難提供證據證明侵權人獲得的利益情況,且侵權人往往也不會提供侵權相關的賬簿、資料等對自己不利的證據。在此情況下,我國現行商標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判定賠償數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根據侵權商品銷售量與該商標單位利潤乘積計算;該商品單位利潤無法查明的,按照註冊商標商品的單位利潤計算。”在商標侵權案件賠償數額確定問題上,當商標侵權人的損失及侵權人的獲利難以確定時,應當將涉案商品的市場價值作為確定侵權賠償數額的重要參考因素並予以充分考慮,侵權賠償的數額應當與涉案商品的市場價值相對應,當可認定該賠償數額已經達到法定最高賠償額的情況下,對商標權利人主張法定最高賠償的訴訟請求應當予以支持。法院將涉案商品價值納入賠償數額確定的因素,使侵權行為人的侵權成本增加,從而達到有效的防止侵權、制止侵權行為,從而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為正在實施的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知識產權雖然是私權,雖然法律也承認其具有排他的獨占性,但因人的智力成果具有高度的公***性,與社會文化和產業的發展有密切關系,不宜為任何人長期獨占,所以法律對知識產權規定了很多限制:1、從權利的發生說,法律為之規定了各種積極的和消極的條件以及公示的辦法。例如專利權的發生須經申請、審查和批準,對授與專利權的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規定有各種條件(專利法第22條、第23條),對某些事項不授予專利權(專利法第25條)。著作權雖沒有申請、審查、註冊這些限制,但也有著作權法第3條、第5條的限制。2、在權利的存續期上,法律都有特別規定。這壹點是知識產權與所有權大不同的。3、權利人負有壹定的使用或實施的義務。法律規定有強制許可或強制實施許可制度。對著作權,法律並規定了合理使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