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商標是由商標權人創設的,其取得的商標權最初是直接取得的,不是基於他人已有的權利。國際上,商標權的原始取得壹般采用以下三種方式:1。註冊原則是指按照申請註冊的先後順序確定商標權的歸屬。2.使用原則使用原則是指根據商標的使用順序來確定商標權的歸屬。根據這壹原則,商標權屬於最先使用商標的人。誰通常先使用商標,只要有先使用的事實,當事人就享有商標權。3.混合原則根據這壹原則,商標權只能通過申請註冊獲得。但在核準註冊後的壹定期限內,給予第壹使用人以在先使用為由,撤銷與其先使用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註冊商標的機會。只有在壹定期限後,第壹使用人不主張權利,該註冊商標才能獲得穩定的商標權。(二)衍生取得衍生取得,是指商標所有人取得的商標權是基於他人已有的權利,而不是最初的直接取得。衍生收購有兩種方式:壹是根據轉讓合同,轉讓方將商標權有償或無償轉讓給受讓方;第二,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商標權是按照繼承程序取得的。
法律客觀性:
商標權的取得是指特定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依法申請其商標,並經商標局核準註冊,即取得了商標權。商標權的取得是指商標權的法律關系。作為無形財產權和有形財產權,其取得方式根據來源不同可分為原始取得和傳承(又稱繼承)取得。這兩種取得方式的主要區別在於商標權的取得是否基於原商標權人的商標權和意誌。壹、原始取得原始取得也叫直接取得,即基於法律規定,具備法定條件並經商標主管機關批準直接取得商標權。這種權利的取得是初始的,不是基於原商標所有人的商標桿及其意誌。目前各國商標權的原始取得通常采取以下三個原則:(1)使用原則。按照商標使用的先後順序確定商標權的歸屬,即誰先使用誰就屬於商標權,可以以“先使用”為由反對後使用的人,要求撤銷其註冊商標。利用這壹原則確認商標權的取得,對先使用的人有利,對後使用的註冊商標所有人不利。這種做法會使註冊商標長期不穩定,不僅不利於商標管理,而且壹旦發生爭議也難以查明誰是第壹使用人,不利於爭議的處理。因此,目前世界上很少有國家采用這種取得原則。(2)註冊原則。按照申請註冊的先後順序確定商標權的歸屬,即誰先申請註冊,誰就被授予商標權。根據這壹原則,只有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商標的申請人才能取得商標權。商標註冊是法律事實。商標所有人壹旦通過註冊取得商標權,就受國家法律保護,未註冊的商標不受法律保護。根據這壹原則,如果商標的第壹使用人沒有及時申請註冊,而是被他人搶先註冊,那麽不及時申請註冊就不可能被他人搶先註冊,也就不可能取得所使用商標的商標權。河北省唐山市有壹個縣級小酒廠。經過精心設計,它產生了壹個“巨人”商標。“巨人”商標使用後,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註,公司的美譽度大大提高,創造了很高的經濟價值。此時,京郊某小白酒廠註冊了“豪門”商標,給唐山“豪門”酒廠的利益造成了嚴重損失。後來,它不得不花巨資購買“巨人”的註冊商標。采取商標註冊原則,不利於增強企業商標意識,督促其及時申請商標註冊,不利於商標管理。因此,包括中國在內的大多數國家都采取商標註冊原則。利用註冊原則確定商標權的歸屬,不排除使用原則在壹定條件下的意義。我國《商標法》第18條規定:“兩個以上申請人在同壹商標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對在先申請的商標進行初步審查並予以公告;同日申請的,對在先商標進行初步審定並公告,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駁回。”該法體現了在壹定條件下使用的原則。(3)混合原則。這是使用原則和註冊原則的折中。根據這壹原則,只要企業或個人先用商標,雖未註冊,但可以在規定期限內以在先使用為由對抗他人相同或近似的註冊商標。如果這種對抗成立,註冊商標將被撤銷。如果對抗不能成立,則商標註冊人取得了無可辯駁的、穩定的商標專用權。壹些國家采用這壹原則。比如美國、英國、西班牙等國家都是這樣規定的,只是時限不壹樣。英國規定是7年,美國規定是5年,西班牙規定是3年。二、手到擒來的取得,又稱繼承,是指商標權的取得並非最初產生,而是基於原商標權人的商標權及其意誌,現商標權通過壹定的法律事實發生轉移。商標權的取得方式有兩種:壹種是根據轉讓合同有償或無償地從轉讓方取得商標權;第二種方式是法定繼承人已經死亡的被繼承人按照繼承程序取得的商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