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商標局在審查商標時會出現三種結果:1、申請商標在全部指定的商品或服務範圍內的申請全部初步審定,予以公告;2、對申請商標在全部指定的商品或服務範圍內的申請全部駁回;3、對申請商標在全部指定的商品或服務範圍內的申請部分駁回。由此可以看出,在申請註冊商標的過程中,商標被駁回還是比較常見的。
在商標申請註冊的過程中,如果是順利通過審查獲得初步審定公告,那便是值得高興的事,但是,很多人當看到自己的商標被駁回後不知所措,感覺是不是自己想申請的這個商標就被判了死刑,不能翻身了,其實並非如此,盈知來告訴妳,商標申請被駁回後,妳該怎麽辦?
首先,當妳知道妳的商標被駁回後,妳應該十分註意幾個時間點,這幾個時間點,將是妳權利救濟的期限。
壹、15日。15日是指妳需在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15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二、9個月。9個月指從提起駁回復審申請到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復審決定的整個過程為9個月。
三、延長3個月。延長3個月是指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其次,妳需要了解商標申請被駁回的原因,只有了解了被駁回的原因,才能對癥下藥,提出相應的駁回復審申請。商標申請被駁回主要有以下幾種原因:
1、妳申請註冊的商標已被別人在先註冊
商標局在進行實質審查時,會將妳的商標與商標數據庫中現有的商標進行比對,如果發現妳申請註冊的商標已經被他人在先註冊了,那麽根據“在先申請原則”妳的商標會被駁回,所以在提交註冊申請之前,商標就需要做好檢索、查詢。但是需註意的是惡意搶註,如果妳懷疑是惡意搶註,那麽可以進行另外的救濟方式。
2、商標因近似被駁回
兩個商標在文字字形、讀音、含義、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整體結構、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容易令公眾產生誤認或混淆的,壹般會被認定為近似商標而被駁回。
3、商標名稱屬於通用名稱、描述性詞語被駁回
行業內通用的名稱以及僅僅描述了產品特征的詞語是不能作為商標註冊的。
4、商標缺乏顯著特征被駁回
當申請的商標過於簡單,如使用簡單的線條、普通幾何圖形、單壹的顏色時,商標局會認為該商標缺乏顯著特征,不具備可識別性而被駁回,但是,如果能提供經過長期使用而具備顯著性的證據來證明具有顯著性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5、使用了禁止性標誌
商標法第十條規定了禁止作為商標使用的標誌,包括中華人民***和國的名稱、國旗、國歌、外國的國旗、軍旗等在內的若幹種不可作為商標註冊使用的標誌,其中,地名以及容易使公眾對商品質量、產地產生誤認的名稱或標誌都不能註冊為商標。
所以,在申請註冊商標之前,壹定要找壹個專業的團隊,對妳想申請註冊的商標進行詳細的檢索、研究,了解註冊的風險,提高註冊的成功率,不過要是被駁回了,也不需要灰心,進行駁回復審,找準突破口,也會大大提高復審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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