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準備無效宣告申請。
無效宣告申請所需的文件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放置和裝訂:(壹式兩份)
1.註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書(首頁);
2.審查材料清單;
3.註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書(文本);
4.初步審批爭議公告頁和註冊公告頁復印件;
5、商標代理委托書(若委托商標代理機構,需簽署委托書);
6、申請人的主要資格證明文件;
7、證據清單和證據材料。
2)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無效宣告申請。
申請人或者代理人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無效宣告申請的有關文件,並繳納商標評審費750元/類。
3)商務評審委員會驗收
經形式審查後,商評委將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無效宣告申請出具受理通知書,並通知無效宣告被申請人進行答辯。無效宣告過程中有證據交換程序,雙方互相核對理由和證據。
4)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裁定。
商標評審委員會在聽取當事人陳述和查看相關證據後,作出維持註冊商標或者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裁定。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申請商標無效的期限:
1和15天:商標所有人收到《商標無效宣告通知書》的,可以在15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商標復審。
2.九個月: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在九個月內作出評審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延長三個月。
3.30天:如果審核不通過,業主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沒有人會在沒有任何把握的情況下,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認定對方商標無效。在申請之前,壹定要做好充分的準備。而且宣告商標無效的事情很復雜,當事人可以交給代理機構來完成。因為我們不能壹直在這件事上浪費時間,耽誤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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