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們都知道“先來後到”這個原則,在商標註冊申請領域也有這個規矩。商標申請註冊中的“先來後到”也就是申請在先原則,該原則具體是指什麽呢?
商標申請也要講“先來後到”
第壹,申請在先也就是申請日期在先。也就是說當事人向商標局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書的日期,誰早誰優先。
但是由於提交的方式不同,有的人可以直接到商標局當場遞交,有的人選擇郵寄遞交,這樣的話前者的申請日期就是遞交之日,後者的申請日期就是郵寄上的郵戳日。
如果郵戳破損無法分辨日期,並且當事人也無法證明郵戳日期的,就以商標局實際收到郵件的日子為申請日期。
第二,如果出現兩個及以上的申請人,在同壹天,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或服務上提交了商標申請,那麽就要調查如果其中有壹方已經使用該商標了而其他人還未使用的,優先授予已經使用的那壹方。如果皆未使用,商標局便會通知申請人們自行協商,協商不成的話就要進行抽簽決定,僅受理其中壹方,其他都將駁回申請。
那麽商標註冊的流程是什麽樣的呢?
1.商標設計。商家可以自行設計或者委托他人設計,為商標下壹個既通俗又深刻的含義,商標名稱也是非常重要的元素,往往壹個有辨識度、有特色的商標,可以吸引消費者目光,從而打開市場。
2.商標查詢。這壹環節是必不可少的,壹定要在申請註冊之前查詢是否有與自家商標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標,如果有,就要進行修改,否則即便提交了申請,因相似性太強而被駁回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3.向商標局提交申請,詳細檢查註冊申請書以及商標小樣在內的所有資料是否填寫妥當,正確,齊全。
4.等待商標局審查,若通過,將進入下壹階段:商標初審公告。
5.初審公告為期三個月,若無人異議,那麽離註冊成功就不遠了。
6.商標註冊獲準之後,商標局就會將會該商標的多有資料登記入冊,並向註冊人發出註冊證明書。那麽商標就註冊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