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流程
1、1個月左右下發商標註冊受理通知書:從商標註冊申請之日起,1個月後,如果提交的商標註冊申請文件沒有問題,商標局將會下發《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
2、9個月內作出實質審查決定:自商標註冊申請之日起,9個月內(壹般是正好9個月左右的時間),商標局將對申請的商標作出實質審查決定,若沒有違反《商標法》第十條及第十壹條所規定的不得使用、註冊商標的情形、且沒有在先近似商標的情況下,申請商標將進入初步審定公告階段;
3、3個月內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申請商標註冊成功:初步審定公告期3個月內(每月6、13、20、27日為商標初步審定公告日),若無他人對商標提出異議申請,商標將在初步審定公告期後成功註冊,商標局將下發《商標註冊證》。
如何認定侵犯商標權
關於侵犯註冊商標權行為認定或者判定的過程,有以下三個基本步驟:
1、確定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範圍。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範圍是認定商標侵權的基本依據。
判斷商標侵權行為能否認定或稱是否構成所考慮的壹切因素都是圍繞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範圍來進行的。
2、確定被控侵權的具體對象。被控侵權對象的確定由兩個方面的因素所決定:
(1)被控侵權的商標
(2)被控侵權的商標所使用的商品
確定被控侵權具體對象的意義,在於確定和固化被控侵權行為的載體,為下壹步與商標權的保護範圍的比對打下堅實基礎。它與確定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範圍同樣重要,它是認定商標侵權行為的另壹比較對象。
3、將被控侵權對象與註冊商標和該註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進行比較,認定被控侵權的商標與註冊商標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註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屬於同壹種類或者相類似。
通過認定侵權行為的三個基本步驟,特別是經過將被控侵權對象與註冊商標和該註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進行比較後,就能認定是否構成商標侵權。
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商標申請完成後,可以使用,具體的規定如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八條
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三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壹款、第三十條、第三十壹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壹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