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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後,字體可以隨意改變嗎

妳好,

壹、商標字體改變,屬於冒充註冊商標行為,易引起糾紛,且不利於商標權利的保護,建議對改變後的新商標申請註冊。

《商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註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誌的,應當重新提出註冊申請。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這意味著商標的使用要嚴格限制在核準註冊的商標圖樣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之內,改變商標圖樣或者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範圍,跨類別使用,都不應當加註冊標記,否則屬於冒充註冊商標行為;改變後的商標圖樣或者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與他人已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還要承擔商標侵權法律責任。

因此,註冊什麽字體就應當適用什麽樣的字體,不可以隨意改變,並加註標識。很多註冊商標權利人為了商標更為美觀、具有特別性,會對字體進行改變,如將註冊印刷體文字改為其他具有美感的字體,或者對註冊商標字體進行藝術創作。

在此,提醒各位註冊商標權利人,改變字體的商標是壹個新的商標,建議對改變字體的新商標申請註冊為新商標。壹是可以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商標權利,壹是可以避免冒充商標而帶來的行政處罰及民事侵權風險。

二、例外情況下,對商標字體的改變不構成冒充註冊商標,屬於自行改變,可自行選擇是否對改變後的商標進行申請註冊。

有些情況下,對商標字體的改變並非對字體構成實質性的改變,這種變化是微乎其微的,如註冊商標時的字體與實際使用中的商標字體為手寫體與打印體。法律是允許這種情況出現的,故而不會作假冒註冊商標處理。但還是建議商標權利人仔細斟酌,對改變字體後的商標申請註冊。

三、註意謹防撤三風險。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

在此提醒商標權利人,改變字體後的商標註冊後與之前的註冊商標構成了不同的兩個註冊商標,商標權利人註意對改變前後的兩個商標進行使用,防止面臨撤三風險。

四、字體改變後的新商標不註冊僅使用,商標法不予保護。

我國商標法采用註冊制度,也即只有註冊商標才受到商標法的保護。僅使用而未註冊的商標,除非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否則不受商標法保護。但成為馳名商標的條件較嚴苛、認定程序也極為復雜。所以,建議商標權人對字體改變後的商標予以註冊。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註冊商標使用不當的撤銷事由包括:

商標所有人自行改變註冊商標;

權利人擅自改變註冊商標的註冊人名義、地址或其他註冊事項;

商標所有人自行轉讓註冊商標的;

商標所有人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的;

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欺騙消費者的。

存在以上行為的通通撤銷、撤銷……就這麽任性,而其中改變商標就包括改變商標的字體,所以說千萬不可隨意改變商標的字體,如要改變,壹定要記得重新申請註冊新的商標。

希望能幫助到妳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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