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的情況在目前來說是非常常見的,但是在這之中有壹部分企業在進行商標轉讓之後並沒有帶上相關資料到商標局進行備案登記,那作為企業來說很想知道商標轉讓未辦理備案登記是否合法有效?相信有些企業在進行商標轉讓的時候會遇到這樣的情形,那就是簽訂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但未向國家商標局備案。商標轉讓未辦理備案登記是否合法有效?商標轉讓未辦理備案登記是否合法有效?1、根據法律規定條例來說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未經備案的,不影響該許可合同的效力,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未在商標局備案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從這壹條來看,對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的性質已經有了比較明確的界定。2、我國《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並未規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未經備案在雙方當事人之間許可使用合同無效。只是規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3、 另外,將許可使用合同交送存查、報送備案,主要是為了第三人查閱,起到公示的作用,是為了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商標許可使用合同未交送存查,報送備案的,該合同被許可人取得的權利不能對抗第三人。按照規定來說除了法律明文規定將交送存查、報送備案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外,壹般都將未依法交送存查、報送備案的行為後果確定為不能對抗第三人。這樣的處理,對合同雙方當事人和第三人都無不利,也不影響行政管理機關追究合同雙方當事人的行政責任。4、這種情形下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未經備案,不影響該合同的效力,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即可合法地使用該註冊商標。但是,該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未在國家商標局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對於企業來說最好還是在簽訂商標轉讓合同之後,帶上相關材料去國家商標局進行備案登記。關於商標轉讓未辦理備案登記是否合法有效?這壹問題小編就給大家解答到這裏了,如果有更多關於商標轉讓的問題,大家可以繼續關註八戒知識產權,或電話聯系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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